丽比·天/现在

我宛如思春少女恍恍惚惚的,开车回家的路上想的全是班恩。打从我七岁开始,一想起他,脑海里总是恐怖片的片段:班恩,头发墨黑、皮肤光滑,手里握着斧头,在走廊上紧追着黛比不放,紧闭的嘴唇闷闷地哼着;班恩的脸满是血迹,大声咆哮,肩上背着猎枪,枪口朝上。

我都忘了曾经的班恩:严肃、害羞,还有那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幽默。班恩,我的亲哥哥,他怎么可能做出他们说的那种事——我说的那种事。

红灯。我把手伸到座位后面,从旧皮夹里抽出信封,在窗口上方写下嫌犯。接着写下路尼。接着停住,然后又写下:路尼的仇家?路尼的债主?路尼路尼路尼路尼路尼路尼。一切又回到路尼身上。那天晚上在我家大吼大叫的人,光听声音,可能是路尼,可能是路尼的仇家,但也很有可能是班恩。我要知道真相,有证据的真相。我惊慌失措:现在真相未明,班恩正在坐牢,我无法这样继续过活。我必须了结这一切。我非弄个清楚不可。又是我我我的,我果然还是和以往一样自私。

经过通往农场的公路时,我在堪萨斯城郊区的一家7-11便利店停下来,加满油,买了一包维菲塔芝士、几罐可乐、几片白吐司,还买了猫粮给我家那只瘦巴巴的猫。接着我开回我那位于“那边再过去”的家,停在斜坡上,下了车,瞪着对街那两位从来没有看过我一眼的老太太。她们一如往常,不畏风寒地坐在门廊的摇椅上,头僵直着,除非我挡住她们的视线。

我手叉腰站在斜坡上,看谁先投降;最后我高贵地挥了挥手,像赶牛的牛仔那样,那两只老母鸡也朝着我点点头,我这才回家喂可怜的美元,心中感到一丝丝胜利。

趁着还有体力,我用奶油刀把芥末酱涂到白吐司上,然后铺上厚厚一层软塌塌的维菲塔芝士,接着一边将芥末芝士吞下肚,一边依次跟三个无聊程度有得一拼的接线员交涉,请他们帮我转接“伯特·诺兰”收容所。这又是另一项因吉姆·杰弗里的建议而被我加入清单里的职业:接线员。小时候女孩子长大都想当接线员,但我不记得原因是什么。

一小块吐司黏到我的上颚,此时刚好接通伯特·诺兰收容所的电话,而且接电话的竟然是伯特·诺兰本人。我理所当然地以为既然收容所以他命名,他应该已经死了。我告诉他我想找路尼·天,他愣了一下。

“这个嘛,他进进出出的,上个月几乎都不在,但我很乐意帮你转达信息给他。”伯特·诺兰的声音像陈旧的汽车喇叭。我告诉他我的名字,他似乎完全没认出我是谁。

“哦,告诉你吧,他没办法打长途电话。住在这里的老家伙大多喜欢写信,是真的手写信哦。一张邮票花不了五十美分,而且还不用为了打电话排队。你想留个地址吗?”

绝对不想。一想到路尼穿着短靴、脚步沉重地走上我家台阶,肮脏的手叉着腰,笑得像是他在游戏中打败了我一样,就让我打个冷战。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你转达信息,地址你私下给我即可。”伯特·诺兰明理地说,“路尼一回信,我马上帮他寄,保证他连你的邮政编码都不知道。很多家属都这么做,虽然残忍,但实在是逼不得已。”电话那头传来汽水从自动贩卖机掉到取出口的声音,有人问诺兰要不要来一罐,他客气地回答:谢谢,不用了,我正试着少喝点。他说话的口气宛如镇上的医生。“你要不要也这样办呢,小姐?否则可能很难联络得到他。就像我说的,他可不会守在电话旁边,痴痴地等你回电。”

“你们没有电子邮箱吗?”

伯特·诺兰嘟哝了几声:“没有,恐怕我们没有电子邮箱。”

虽然我不认为我爸是个常常写信的人,但是他写信的频率的确比打电话还高,所以我想除非我直接杀去伯特·诺兰收容所的床上堵人,不然这是最好的办法了。“能不能麻烦你转告他:我要跟他谈一谈班恩和那天晚上的事?如果他肯给我一天的时间,我可以亲自过去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