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沉酣戏中人(第3/14页)

沈奚手有千斤重,抬不起,摇摇头。

她不是三年前的她了。

那时不懂,没见过世面,想得少,正因为那样目光狭隘,才会觉得不过是出国读书。

现在不一样了。

离别夜,或许也是诀别夜。

万里之遥,家国动荡,全世界都在打仗,在逃离,在骨肉分离。

每一次道别可能都是最后一面。沈奚的心空出来一大块,发慌,不由自主地摇头。

“我想回国。”她低声说。

这是一个让他意外的回答。

“每个地方都是兵荒马乱,”沈奚觉得自己在胡言乱语,因为脑子完全跟不上嘴,“我怕我学成时,没了回国的机会,或者我还没回国,美国就参战了。这些都说不准,万一……我是说万一,我学成了,反倒客死他乡,那岂不是这些年的辛苦都白费了。”

他终于微笑起来:“你有点像我四弟,迫不及待,好像晚一分钟、晚一秒钟,都要国破家亡了。”他说这话时,是笑着的,可却让人感到了一种极其无力的感伤。

说完,他沉默着,掏出怀表。

这是在看时间,也是在考虑。

等待的忐忑情绪排山倒海地压过来,她在想,倘若他拒绝,要再用什么理由说服他。

分分秒秒。

窗外的雨势更大了,砸得玻璃窗砰砰作响,一定混杂了冰块,才敲得如此起劲。

沈奚轻轻地换了口气,耐心等。

“你的前程,在你自己手里,”傅侗文将怀表收回去,“也许,一百多天的航程,你会死在海上。那时,你后悔就再来不及了。”

这是答应了。答应了。

沈奚的血液流入心房,她激动得脸颊红红,笑起来。

“就像Titanic吗?”

傅侗文轻摇头,笑叹:“医学生大概都是一个性子。”

死生无忌讳。

原定计划,沈奚是最晚离开这里的人,自然也没有让她提前准备。

是以,傅侗文做了决定后,沈奚一刻也没敢再耽搁,冲回到自己的房间,将搁在床底下三年的老皮箱子拉出来。上头落了厚厚一层灰尘,湿毛巾草草擦了,开始装行李。

衣裳,内外的,计算三个月的时间,只要及时清洗,无须太多替换。书籍太重,丢掉又舍不得。她将箱子盖上,又觉得不放心,再打开,将手术刀放到了最上层最容易拿到的地方。最后书的比例太大,比谭庆项的箱子还要重。

她费力提着皮箱子到了客厅,少年负责帮她装上车,提起的一霎,脸就变了:“你这是要拖三爷的后腿吗?”

沈奚脸一白,想夺下箱子,再删减一番。

“让她带,又能重多少?”谭医生笑着,接过箱子,轻松自如,“我看,你是看不惯你家三爷不带你走,带了她吧?”

少年倒也不否认,板着脸问她:“三个月在海上,你晓得如何伺候三爷吗?”

伺候人……她过去的知识库里,只有如何伺候大烟鬼的教程。

“我何时需要人伺候了?”

傅侗文从楼梯走下来,两只手的手指从后向前,滑过立领衬衫的领口,最后落在了领带上,轻轻扳正。这一番做派,真不是去逃命。

“寻常的琐事……倒也不用,”少年郁郁,“可谁给三爷洗烫衣裳?”

“这个我会。”沈奚舒了口气。

“会配衣裳吗?三爷穿西装,连袜子皮鞋也是要配好的。”

这关乎审美,沈奚迟疑了一下。

“沈小姐,”他虽看不上沈奚,倒也不得不随着三爷这么唤她,“若是路上真有生生死死的事,记得三爷是救过你的。攸关性命了,你要和我们一样,保三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