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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边那扇门通一间小厨房,厨房内有一个硅化木水槽和一只三个火眼的灶具及一台旧冰箱,我推开门时,它刚好咔哒一声启动并痛苦地抖动起来。水槽里放着有人吃剩的早饭,杯子里有未喝完的饮料,水槽里还有一块烤焦的面包皮、一些面包屑,小茶碟边上有一小块溶化的黄油、一把用过的刀子和一把花岗岩咖啡壶,那壶闻上去就像热烘烘的谷仓里的麻布袋。

我沿着墙边的床退回来走向另一扇门。这扇门通一个小厅,这里可以放衣服,有张固定的五斗柜。柜上有把梳子和一把黑刷子,上面粘了几根金黄色的头发。还有一罐滑石粉、一把玻璃碎了的手电筒、一本信纸、一枝银行签字笔,吸墨纸上有瓶墨水,还有香烟和火柴,玻璃烟缸里好几个烟头。

柜子的几只抽屉里的东西一只手提箱就能装下,无非是些袜子、内衣和手帕什么的。衣架上有套深灰色西装,不新,但还行,地板上有双落了灰尘的皮鞋。

我推开卫生间的门。门开了约一英尺就推不动了。我鼻子抽了一下,我觉得我的嘴唇发干,我闻到门后有股刺鼻的苦味。我靠在门上。门又开了一些,却又弹了回来,好像有人在抵着门。我从开着的门缝处探进头去。

卫生间很狭小,所以里面那人的腿屈起来,无力地侧向一边,他的头抵着另一头的硅化木踢脚板,并不歪着,而是卡在那里。他的褐色西装有点皱,墨镜从胸袋里往外戳,几乎要掉出来。好像有谁还操心它似的。他的右手按住肚子,左手垂到地上,手心朝上,手指有些弯曲。他头部右侧、金发下有处伤口,血已凝结。他张开的嘴里满是鲜红色的血沫。

他的一条腿顶着门。我用力推门,侧着身挤了进去。我弯腰用两只手指摸摸他脖子上的大动脉。摸不到脉搏的跳动,甚至动脉都摸不到了。无声无息。皮肤冰冷。不可能冰冷。只是我的感觉。我起身,用背抵着门,手在裤兜攥紧了拳头,闻到了火药味。棒球比赛仍在进行,但隔着两扇关着的门,声音似乎十分遥远。

我站起来,低头看着他。没什么,马洛,压根没什么。这儿没你的事,没事。你甚至都不认识他。走开,赶快走开。

我离开那儿,开门走出去,经过小厅回到起居室。镜子里有张脸看着我。一张紧张和扭曲的脸。我赶紧离开,拿出乔治·安森·菲利普斯给我的房门钥匙,放在潮湿的手心里擦了擦,摆在那盏灯边上。

我转动把手开门,又转动外面的把手关上门。道奇队比分领先,七比三,第八局的上半场。一个听上去喝多了的女人正在唱《弗兰基与约翰尼》,是伦敦圆形剧场的版本,那嗓音就是威士忌也帮不了忙。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朝她吼叫,让她别唱,但她不停地唱下去,一阵急速的脚步声,一个巴掌,一声尖叫,她停止了歌唱,而棒球比赛还在进行。

我塞了根香烟到嘴里,点了火,走下楼梯,在光线昏暗的过道,看着那个小牌子:房管:106室。

我去看这块牌子真是犯傻。我久久地看着它,用力地咬着齿间的香烟。

我转身沿过道朝后边走去。一扇门上有块搪瓷小牌:房管。我敲敲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