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9年12月 凯萨琳 于朗伯斯 诺福克庄园(第2/3页)

仅靠这一把火还不足以彻底温暖这个男人。我祖母说他是国王的锤子,只要有又脏又累的活计需要人做了,我伯父就会带领英国军队攻打敌人直到对方投降为止。当北方为了护卫旧宗教而起义的时候——那是在两年前,我才只是个小姑娘——是我的伯父去和反叛军谈判的。他承诺会宽恕他们的罪过,但是接下来把他们全骗上了绞刑架。他保住了国王的王冠,平息了叛乱,也使国王免于亲自带兵打仗的麻烦。祖母说他就知道用绞刑解决问题。

她说他吊死过上千的叛乱者,尽管在内心深处,他是认同他们的事业的。但他自己的信仰没能阻止他。什么也不能阻止他。从他的脸我就看出他是个坚毅的男人,一个不会被轻易软化的人。但他来见我了,所以我会向他展示他有个多么优秀的侄女。

我弯下身子深深行了一个礼,就像在侍女房里排演过一遍又一遍的那个样子,我的身体微微前倾,这样伯父就能看见我推到长袍领口来的诱人的胸部曲线了。在我站起来前,我慢慢抬头看着他的脸,这样一来在他眼里我几乎就是跪着的状态了,这会给他片刻去想象我也许能跪在那儿做的事情,我的小鼻子就快蹭到他的马裤上了。“伯父。”我站起身来小声说,就像是在床上冲他的耳畔低语,“祝你今天快乐,先生。”

“我的上帝。”他直率地说,而我的祖母发出一声简短的“哈!”以表示她觉得有趣。

“她真是个……都是你的功劳,夫人。”当我稳稳地起身站在他面前时他这样说道。我在背后攥紧了自己的手,以最大程度地凸显我的胸部,我还拱起了背,这样他就能欣赏到我的纤腰了。我谦虚地低下眼睛,除了自信的站姿和唇边狡黠的微笑,看上去就和个女学生没什么区别了。

“她是个彻头彻尾的霍华德家女孩。”我祖母说,谁不知道我们霍华德家的女孩子,就是以美貌和大胆闻名的呢。

“我还以为会是个孩子。”他这样说,对于我已经长大的这件事显得很高兴。

“一个狡猾的孩子。”她给了我一个严厉的眼神,来提醒我不准向任何人展示我在她的身边都学到了些什么。

我无辜地睁大了眼睛。我第一次看到一个女仆和一个邮差男孩上床是七年前的事情,当亨利·马诺克斯第一次抓住我的时候我才十一岁。她觉得在这种环境下我又能长成怎样?

“她会表现得非常出色的。”他说,花了一会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凯萨琳,你会唱歌跳舞吗?会弹鲁特琴或者别的什么吗?”

“我会,大人。”

“读书、写字呢?英语、法语、拉丁语都会吗?”

我痛苦地看了一眼祖母,所有人都知道我学习特别不在行,我甚至都不能肯定自己这时候到底该不该撒谎。

“她会那些要做什么?”祖母说,“王后自己除了德语也是什么都不会说,对吧?”

他点了点头:“王后说德语。但国王喜欢有学识的女性。”

我奶奶笑了:“他过去是这样。”她说,“简·西摩尔也不是什么聪明的女孩。我想他已经厌倦了和妻子争论了。你喜欢一个有知识的女人吗?”

他对此表示了不屑。全世界都知道他和他的妻子已经分居了好些年了,他们彼此憎恶到了一个程度。

“不管怎么说,最关键的是她要能让王后高兴,还要让宫里的人也喜欢她。”我的伯父命令道,“凯萨琳,你就要前往宫廷,成为新王后的侍女了。”

我朝他笑了。

“你想去吗?”

“是的,伯父,我对此感激不尽。”我还记得要加上这最后一句。

“你已经被安置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上了,你现在代表着整个家族的信誉。”他严肃地说,“你祖母告诉过我,你是个好女孩,而且知道怎么管束自己的行为。确保你自己做到这一点,不要让我们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