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比特人(第3/8页)

坐在化疗室的时候,我问母亲还记不记得有天晚上,她忘记了给我读书的事情。我忘了当时是十一岁还是八岁。我记得自己躺在床上,听着父母从楼下派对中传来的说话声。哥哥已经睡着了,不在乎那天晚上是否还有人读书给我们听。我已经刷过了牙,爬上床去等着母亲来给我们每人念一个故事。可母亲没有来。我听着玻璃杯的碰撞声和闹哄哄的对话声,开始生气。

楼下笑得越开心,我等的时间越长,我越伤心。我感到非常孤独,还有种被抛弃的感觉。我根本不需要套上睡衣,穿上拖鞋跑下楼去提醒母亲,因为她从来没有忘记过给我讲故事,她肯定是不再爱我了。我听到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都那么开心,我更加气恼。

最后,我放声大哭,所有的客人都听到了。母亲冲上楼来,花了十多分钟才让我安静下来,并向我保证一切都没有变。

“你还记得那个晚上吗?”我问母亲。

“亲爱的,我怎么可能忘记呢?”母亲回答。

我和哥哥刚认识字就开始自己看书了。有时候,父亲会在母亲带着妹妹看图画书的时候,为我们读一本书的一个章节。父亲喜欢伊恩·弗兰明的《飞天万能车》,还有罗尔德·达尔的《查理与巧克力工厂》。我们也喜欢。

我们家有一个避免扔垃圾和整理房间的万全之策——一头扎进书本里。就像中世纪时期的教堂一样,书本为我们提供了即时的庇护。一旦你沉浸到某本书里,你就不会被打扰了。书本不能在你做了错事的时候让你免于责罚,但能帮你缓期执行。不过我们很快发现,只有全神贯注地沉浸在书里才管用,看起来认真读书的样子可不算。

我能记起的,与父母之间最早的对话几乎都是关于书的:为什么那个人不明白费迪南就是不想打仗?为什么飞天万能车的牌照是GEN11?根据父亲和母亲的说法,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人是可以很坏的,但也可以学着不要变坏,你自己会有一个判断。

母亲和父亲每个周末都会花很长时间看书,甚至有时整个周末都在阅读。有些父母只要求孩子多多读书,自己却完全不看书,母亲对此感到非常惊诧。这让我想起曾经听过的一位丹佛的新闻播音员在主持中无比严肃地说:“我不看书,但我喜欢书。”

我曾经是个很宅的孩子,读书、画画,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与最好的朋友一起聊书、聊事件、聊电影,没完没了地聊。我的哥哥也是一个大书虫,但他是个擅长运动的阅读者。

九岁时,我被J.R.R.托尔金的《霍比特人》迷得神魂颠倒。我在去摩洛哥度假的时候看了这本书。当时我高烧四十度,摩洛哥医生给了我他唯一的药品——纯吗啡。我发着高烧,又用了药,开始迷乱兴奋。在丹吉尔古城的房间里,我躺在床上看《霍比特人》,一直到失去了意识。床边放着一杯很烫、很甜、很好喝的薄荷茶。我记得海面上吹来的微风,还有一白如洗的墙壁;我还记得那个长相英俊,总是不时出入房间关照我的摩洛哥人。最重要的是,我记得《霍比特人》。那是我能想象出的最变幻莫测的书。几年之后,我发现我记得的一半是托尔金的《霍比特人》,另外一半是我当时炽热纷乱的大脑的狂想。

那次病好之后,我又完整地看完了《魔戒》。哥哥在看C.S.路易斯的《纳尼亚传奇》时,我还沉醉在托尔金笔下的中土世界里。我们总是喜欢争论哪个系列的书更好,有时争论的主题非常极端,比如哥哥喜欢的鲍勃·迪伦和我喜欢的约翰·丹佛谁更厉害,我们也爱争论他支持的利物浦和我支持的曼联谁是冠军的首选。最后的结果是,我深信托尔金与路易斯之间难分伯仲,只是口味的区别与竞争。我们当时压根不知道托尔金和路易斯都曾是牛津的教员,也是非常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