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V 不愧初心

V小姐是我老家的妹妹,比我小一岁。

其实并不是亲姐妹,我们都是独生子女,只是有亲戚关系而已。她的奶奶和我的外婆是表姐妹。在现在的城市里,两个人有这么一层沾亲带故的联系也不算什么,很可能彼此就沦为陌路人或是点头之交,但我和她的缘分要比起一般的亲戚要更深一点——我们两家刚好住在一个家属院里,算是邻居,我们俩的母亲又比较投缘,都是手工编织爱好者,从我们小时候开始,就经常互相串门。

既是远亲,又是近邻。我们俩从小也就是以姐妹相称。从小学到高中,我们俩虽然年级不同,但也一直是校友。说是“看着彼此长大的”一点都不过分。

V小姐的父亲是全市最好的初中的校长,算是本市教育界的名流,一向以铁腕治校著称。她的妈妈本来是国营大厂的职工,早在九十年代,她光荣下岗,成为了一名全职的家庭主妇。打理家务和教育女儿是她最重要的工作。

我七岁时,第一次在书本上看到“大家闺秀”这个词,脑子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的妹妹V小姐。尽管她那时只有五六岁。

她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个真正的淑女了。四岁时,她乖乖地坐在沙发上,等着父亲给她请的书法老师来家里教她写毛笔字。七岁时,她穿看起来很好的呢子大衣、白色的裤袜和精致镂空的红色皮鞋,客人到访的时候,她会在他们家的钢琴上弹一曲磕磕巴巴的《致爱丽丝》。十二岁时,她带着三道杠升旗,脊背挺得笔直,少先队礼敬得是全校最标准的,每个新的少先队员,都要由她来系上红领巾。十五岁时,刚上高中的她已然出落得气质不凡,在不知道她名字的同学里,她的代号是“芭蕾舞跳得很好的那个女生”。

事实上,她不算是天生非常漂亮的小孩儿,从小到大,大家都会用“秀气”和“大方”来形容她,却没有人说她美。她的眉眼有点过于清淡了,二十岁以前都一直苦于脸上的婴儿肥。真正长大了以后,那种从小生活在优越环境下的、亭亭玉立的优势气质才真正凸显出来。

当时,我们院子里最漂亮的孩子是我写过的O小姐。但V小姐胜在某种优质的感觉,我认识的第一个算得上“有质感”的同龄人就是她。

在那个年代,大家都还没有很富裕,很多小孩儿的衣服甚至还是捡亲戚里大一点的小孩儿穿剩下的,“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一类的说辞都是几年后才出现的。V小姐因为出身书香门第,所以才有了被早教的机会,而像V小姐的妈妈这样精于给小孩儿打扮并且有艺术情操意识的母亲并不多。

在我们住的院子里,大多数上小学或是初中的小孩子还都是处于“散养”状态。只要学习不是太差,品行又没有严重问题,大人对孩子们都是放手不管的。那是一个家用电脑和电子游戏机还没有普及的年代,小孩子们的消遣也不过就是聚众玩耍——跳皮筋,打弹珠,扔沙包,爬高上树,招猫逗狗抓蚯蚓…… 每一种玩法都有好几个忠实爱好者,一放学,大家就扎成几堆开始疯玩。

V小姐从未参与过我们的游戏。至多也就是站在一旁,背着书包袖着手,看着。我有时候会招呼她参加我们的队伍,她赶忙摆手:

“不行,我怕把衣服弄脏了,回去我妈该说我了。”

我有时候觉得,V小姐也许并不开心,因为她有太多要学的东西。放学后,她要赶快回家,按照妈妈给制定的日程表一分不差地安排课余生活。

她基本上算是一个沉默的女孩儿,从未主动和别人谈起过她的那些特长,只是被要求“露一手”的时候,她就挥笔,或起舞。我并不觉得她对那些自己学的东西有什么特别的喜欢,或许只是并不讨厌而已。她愿意学,只不过是因为她要做一个乖小孩儿,她觉得自己有这份义务。她去参加过一些比赛,但基本上每次都是铩羽而归,对于成功或失败,她和她的父母似乎也并没有太高的期许——父母只是为了让她“见世面”,而她则始终听从指挥,去参加了,就算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