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英诗(六首)(第4/5页)

盛起泡的葡萄酒, 总比蚯蚓在里面繁殖强; 在这杯中注满了 玉液琼浆,胜似为虫贮粮。
也许我曾一度才情横溢, 让我再帮别人显露才华; 哎呀!我们脑浆枯竭时, 什么比酒更能代替它?
能饮直须饮;你和你的人, 有一天死去,像我一样。 另一批人会把你挖掘出来, 捧着你的骷髅喝酒歌唱。
为什么不?短短人生之中 骷髅引发无限的哀伤; 如今幸免于蛆虫泥土的侵蚀, 总算有机会派上了用场。

此诗发表于一八一四年。早年之作,没有什么特别可称之处,不过借题发挥也颇有一点情趣。骷髅做杯,震世骇俗,正是拜伦一贯作风,借骷髅寄感慨,也透露了拜伦的忧郁性格的气息。骷髅引人想到生死这一大事因缘,是很自然的事。莎士比亚《哈姆雷特》五幕一景,哈姆雷特看到两颗骷髅,不禁感叹:“大好头颅涂满了泥土,莫非就是他一生辛苦的结局……”在我们中国文学里,骷髅也常被提起。“庄子之楚,见空髑髅,髐然有形,撽以马捶。”“子列子适卫,食于道,从者见百岁髑髅攓蓬。”曹植《髑髅说》:“顾见髑髅,块然独居。”《唐诗纪事》:“有病疟者,子美曰:‘吾诗可以疗之。’病者曰:‘云何?’曰:‘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其人诵之,疟犹是也。杜曰:‘更诵吾诗,云子璋髑髅血模糊,手提掷还崔大夫。’诵之,果愈。”这血模糊的髑髅是新斩下来的头,也许比那髐然有形的白骨更可怕。

骷髅做杯之事,我国古亦有之。《汉书·张骞传》:“匈奴破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匈奴传》:“以所破月氏王头,共饮血盟。”《战国策》:“赵襄子最怨知伯,而将其头以为饮器。”饮器,饮酒之器也。庾子山《哀江南赋》,所谓“燃腹为灯,饮头为器”正是指此而言。这些饮器是泄愤的表现,与拜伦的骷髅杯的意义自不相若。

西洋中古时代的修道士,手上常戴指环,上面雕刻着一具骷髅,拉丁文名之曰Memento mori,意为“记住你一定要死的”。人在名利场中,常常忘了死,是需要一点什么来提醒他,修道的人更是要勘破生死大关。我们中国的佛教,无论哪一宗派也都是旨在令人超然远举,总是在提醒人,生命短暂,有如石火风灯,命在须臾。不过站在宗教立场,不讳言死,是因为“生即是死,死即是生”,而有此了悟之后更要精进以求最后的解脱,不是要人认清生命短暂之后便抱“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态度而去纵欲享乐。骷髅是一个象征,可以引人向上,也可以引人浪漫堕落。

我国喇嘛庙里有所谓“嘎布拉”者,那就是人头做的碗,算是法器的一种。据说“喇嘛过世后,施舍出头骨,经过一番特别手续,切半保存。再把四周镶上金边,内面绘了五彩人兽图纹,以此头骨供碗做法器,盛了甘露供奉于桌上。供碗还有个金盖,下面的碗座也是纯金的,饰满骷髅及各色珍宝。”嘎布拉是半个头,没有整个骷髅那样阴森可怖。因拜伦的骷髅杯而联想到嘎布拉。

六、驶过沙洲

就丁尼生的短篇抒情诗而论,《驶过沙洲》一首就是非常意味深长的。粗译其大意如下:

夕阳西下,金星闪闪, 有清晰的声音对我呼唤! 但愿,当我驶入海洋, 沙洲上不发出哽咽的声响。
这波动的潮水像睡一般的静寂, 涨得太满,故无声音泡沫, 从无涯大海里来的 现在又要回到原来的处所。
黄昏时候,晚钟响起, 此后是一片漆黑! 但愿在我启碇之际, 没有诀别的伤悲;
因为虽然海潮要带我到远处, 远离我们的时与空的界限, 我希望渡过沙洲之后 能见到我的“领港人”,面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