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理念与艺术生存(之一)读《神曲·炼狱篇》(第4/4页)

简言之,在精神的领域里,爱是核心,是一切。沐浴着爱的光芒的人们,无不生活在艺术追求的境界之中。越给予得多,人的灵魂就越博爱。当然人无法摆脱肉体,做彻底的圣人,但恰好是这一点使得人可以追求高高在上的理念。所以人不必为自己的肉身自卑,因为这肉身给了我们追求的可能性。

十六和十七歌里进一步谈到了爱的本质。

灵魂刚刚诞生之际以近乎中性的冲动的形式呈现,它自然而然地倾向于使它快乐的那种发挥。这个时候,“若是没有向导或马勒扭转它的爱好/它就会沉迷在那里,不断追逐。” [82] 于是人就要设置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欲望了。法律将欲望导向合乎人性的爱,将那些不符合人性的错误的发挥抑制。所以人性从一开始,便是法与欲望之间斗争的产物,真正的爱只能从这个矛盾中升华出来。歌中提到的所谓“自然的爱”其实是通过斗争产生的最符合人性的爱。也就是说,克己、美德、压抑全都是人作为人的合理天性,人要发展,要保存种族,就不能让精神死亡。所以人,必须将精神的事业当作绝对的理念的事业,(利末人的后代不可有产业)只有如此,人类之爱才可以实现。否则便是信仰被玷污,人民相互残杀,人性彻底堕落。诗人在这里告诉我们,出自欲望的自由意志要通过我们自身的不懈努力来一步步实现,和“天意”并无关系。脑子里既要绷紧法律(理性)这根弦,又要不断重温美的境界。一个人如能做到这两点,便是有美德、有爱心的人,也是生活在艺术境界中的人。

十七歌中进一步讨论的,其实是人类之爱同原始欲望的区分的问题。人身上的原始欲望是产生精神的基础也是创造的动力。但原始欲望并不是爱,它必须纳入精神的范畴才会转化成爱和美德。如放任,它就有可能变成恶,让人退回野兽的境地。

“如今且说,既然爱决不能掉转脸去,

把它的主体的幸福置于不顾,

一切万物都没有憎恨自己的危险;

而且我们不能想象一个造物,

脱离至高的造物主而单独存在,

因此一切情感中断无恨上帝之心。” [83]

爱自己和爱上帝(或者说爱人类的理念)是人的天性。这种天性完全不同于动物的天性,它是长期自觉的精神追求的结果,它的保存和发展也只能通过追求实现。而所谓追求,就是反省,就是将不符合人性的欲望改造得符合人性,简言之就是在广泛的意义上当艺术家。这样看来,任何一个人,从人性的角度出发都应该是某种程度上的艺术家。忌妒、贪欲等都不是合理的人性,而是病态,是人身上反人类的对立面。在达到人性的荒凉的旅途中,为人指路的只能是人的自我意识,这个以天使形象显现的意识总在暗中护送着人,使人能在最终实现追求。天使来自马利亚的怀抱,它来到人间,促使人通过艰难的自我审判领悟马利亚的精神——克己、怜悯、慈爱。

爱要通过理性的批判和选择来实现,这种选择的能力就是天赋的自由意志。人具有了自由意志并不是说人就一劳永逸了,恰好相反,这个自由弄得人一刻都不得懈怠,每一轮出自爱的冲动到来,人就被追着赶着去履行他的责任——进行创造。作为艺术工作者,这种生存尤其显得艰难。那些鬼魂们一边凭直觉朝某个方向奔跑,一边痛悔、哭喊,耳边还有各种来自爱的催促,提醒他们必须义无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