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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只剩下他一个人了,尤金心想。

我不能再在这里住下去了,他心想。鲍勃在这里待过,两个人曾经在一起生活过。我总能想起他嘴唇发青、气喘吁吁站在楼梯口的样子,耳畔永远能够听见他喃喃读书的声音。一到晚上,对面的另一张床却是空荡荡的。从此以后,我就要单独一个人住了。

在那个学期剩下的日子里,他却搬进了学校的一间集体宿舍。他有两位室友——一位也是阿尔特蒙人,名叫L.K.邓肯(“L”代表劳伦斯,但大家都叫他“老鹿”),另一位是圣公会一位牧师之子,名叫哈罗德·盖伊。两人都比尤金年长几岁:“老鹿”24岁,哈罗德·盖伊22岁。这3个性情古怪的人能够聚在一起,真是很不容易。他们把两间屋子的其中一间当作“书房”。

老鹿是阿尔特蒙一位律师的儿子,他的父亲是民主党的一名小政客,在当地影响很大。老鹿的身材很高——大概有六英尺一二,但却非常瘦,或者说非常单薄。他的脑袋已经有些秃顶了,前额高高的,大而浅色的眼睛向外鼓出着。苍白的长脸从眼部开始就往里斜下去,一直斜到下巴的位置。他的肩膀有些弯曲,而且非常窄;他身体的其余部分像铅笔一样匀称。他经常打扮得像个花花公子,穿着紧身的法兰绒西装、高高的硬领、宽大的丝绸领结,胸前的口袋里还塞着花花绿绿的丝质手帕。他是法学院的学生,但是却把大量的时间花在勤奋钻研逃避读书上去了。

年纪较小的学生——尤其是一年级的新生——吃完饭后常常围在老鹿的身边,目瞪口呆地听他吹牛聊天。他吹得越神奇,他们就越是渴望听下去。他的生活态度就像游乐场里那些专门吆喝拉拢观众的人:夸夸其谈、神气十足、玩世不恭。

另一位室友的名字叫哈罗德·盖伊,他是个心地善良的大孩子。他戴着一副眼镜,这是他灰暗的脸上唯一富有光彩的东西。他的长相既平庸又丑陋,没有一点特别之处。周围的事物至少有4/5令他迷感不解,因而他也不需再费心思了解它们了。相反,为了掩饰他的胆怯和困惑,他动辄就会像驴一样哈哈地笑起来,但是往往都笑错了时机。他笑的时候呲牙咧嘴、得意极了。能跟老鹿结成一帮,是他一生中最值得骄傲的事了。他整天跟在这位花花公子的身后到处乱转,嘴里还叼着烟,一双放荡不羁的眼睛四下乱瞅。他一边大声咒骂,一边又深感不安,活像一个堕落的牧师。

“哈罗德呀!哈罗德!”老鹿有些责怪地说,“他妈的,你这个家伙!越来越不像话了!你成天就只知嚼口香糖,再这样下去,你要把主日学校的钱全都糟蹋在电影上了。想想我和阿金吧。阿金还是个小孩子,纯净得跟牲口棚似的;至于我本人,我一向只在上流圈子里活动,和我保持联系的人只是那些一流酒吧里的招待、最有气派的野鸡。要是你父亲知道你在这里的所作所为,他会怎么想?难道你不觉得会把他给吓一跳吧?他肯定会克扣你的烟钱的,小子。”

“他想干什么我他妈的才不害怕呢——我也不怕你!”哈罗德粗暴地说着,咧嘴笑了一下。“我他妈的什么都不怕!”他大声嚷嚷着。整个宿舍的其他窗户里马上报以各种怪声号叫——“去他妈的!”“闭嘴!”以及一些嘲讽和喝彩声,哈罗德听后露出了得意的神色。

圣诞节一到,这个四分五裂的家庭重又团聚了。一种即将解体、即将死亡的预感,把他们一个个全部召唤回家。巴尔的摩的外科医生并没有带给甘特任何希望,相反,他更加证实死神已经向他发出了最后的拘票。

“那么他还能活多长时间呢?”海伦问。

医生耸了耸肩。“我亲爱的小姐!”他说,“我也说不准。他这个人真是个奇迹。你知道他是我们这儿的头号病人。医院里所有的外科医生都给他诊治过病。他还能拖多久?我可真的没有把握。你父亲上次做过手术以后,我就没指望能再次见到他。我很担心他能不能熬过去年冬天。但是你瞧,他又来了。他很可能还会到这里来好多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