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第3/13页)

十三岁的时候,同样,在我父母的要求下,我不仅接受了严格的训练,参加了教会的坚信礼[6],我还学会了如何吟诵《摩西五经》[7],也就是《旧约》的前五卷。在周六的早礼拜上,我还经常上台读经。我得穿上唯一的一套西装(当然是海军蓝色的),站在一个木箱上,因为只有这样才够高,能够看得到经卷。“大先生”就站在几步之外看着我。我完全有机会在仪式结束之后和他攀谈,谈论那一周的宗教命题。但我从来没有那样做过。仪式结束后,我会和他握握手,然后赶紧逃到我爸爸的车里,回家去。

读高中的时候——在我父母的再次坚持下——我上了一个私立高中,一半的时间学世俗知识,一半的时间学神学。除了几何和欧洲历史,我学习了希伯来文的《出埃及记》,《申命记》,《列王纪》,《箴言》。我还写过关于方舟,吗那[8],卡巴拉教[9]和耶利哥城墙的文章。我甚至还学过古亚拉姆语[10],因为这样我就可以翻译十二世纪犹太哲学家拉什和马蒙尼德关于犹太法典《塔木德经》的论著。

到了该上大学的时候,我进了马萨诸塞州一所小型私立大学,布兰迪斯大学。这个大学有很多犹太裔学生。为了补贴学费,我到波士顿的一个教会里组织过几个青年社团。

也就是说,在大学毕业走上社会之前,我接受了一个非宗教人士所能接受的最好的宗教教育。

然后呢?

然后我几乎是逃跑一样远离了我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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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叛逆。也不是信仰的迷失。坦诚一点说,那是漠然。因为没有那样的需要。我成了一名体育记者,事业发展得不错。工作占据了我的生活。星期六早上我要报道大学橄榄球赛,周日早上则是专业橄榄球赛。我不再参加礼拜。哪来的时间呢?我过得不错,身体健康,收入稳定,社会地位逐步改善。我觉得,我没有什么要向上帝祈祷的,只要我不去害人,上帝对我应该也没有什么别的要求。我们之间基本上达成了类似“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的约定,至少我是这么想的。我不再遵从任何宗教仪式。我约会的女孩,有着不同的宗教信仰,最后我娶了一个漂亮的黑发女孩,她有一半黎巴嫩血统。每年十二月,我给她买圣诞节礼物。我们的朋友们打趣说:犹太小子娶了信仰基督教的阿拉伯人。祝你们好运吧。

岁月荏苒,我越来越无法忍受那些彰显与众的宗教行为。对于那些有着热诚宗教信仰的人,我退避三舍。我在政界和体坛所目睹的虚伪的虔诚——从情人住处赶去参加教堂礼拜的议员们;先是弄虚作假,再为了比赛结果而下跪祈祷的橄榄球教练们——这一切让信仰变得不可信。此外,美国的犹太人和虔诚的基督徒,穆斯林,或者是穿纱丽的印度人一样,内心总觉得太表露自己的身份信仰,会惹人不快,所以大家在宗教问题上总是欲言又止。

所以我也闭口不谈。

实际上,这些年里我和宗教的唯一关联就是我童年时代在新泽西加入的这间教会。我始终没有加入其他教会。我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情况显然没有什么道理。我住在密歇根——那离我们的教会足有六百英里之远。

让我们这么说吧,我肯定可以找到一个更近的地方祈祷。

但是,我还是守着我的老地盘。每年秋天,我都飞回家,和爸爸妈妈一起参加犹太新年日的礼拜。或许是我太顽固了,不愿意改变。或许是因为这件事情并没有那么重要,没有必要去改变。但一个没有料想到的结果是,有一件事情因此而一直没有改变:

从出生那天起,我就有一名拉比——而且始终只有一位拉比。

阿尔伯特·刘易斯。

从始至终,他主持着同一所犹太教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