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第2/13页)

哦,那也不全对。我知道他的一个习惯。我知道他喜欢把他的话唱出来。我们教堂的每个人都知道。在布道的时候,他能够把任何句子转换成歌词。交谈的时候,他会突然唱出名词或者动词来。他一个人就是一小台百老汇演出。

在他上了年岁之后,如果你询问他近况如何,他会挤挤眼,然后像指挥家那样举起一个手指,当成指挥棒,吟咏道:

“白发苍苍的大先生,

已经比不得过去,

比不得过去……”

我踩下刹车。我这是在干什么呢?我不是个合适的致悼词的人选。我已经不是个虔诚的信徒了。我甚至都不生活在这个州。再说了,他是专门在葬礼讲话的人,我不是。谁能够为专在葬礼上致悼词的人致悼词呢?我想我应该拖一拖,找个推辞的借口。

人总是喜欢从上帝那里逃开。

但现在,我正逆向而行。

遇见“大先生”

沿车道我走到门前,脚下的门垫四周散落着碎叶子和青草。我摁下门铃。这些平常不过的举动,却让我感觉很怪异。我想那是因为我从没有想象过一个神职人员会有门铃。但现在回头想想,我觉得那是我自己的问题,我不知道自己在盼望看到什么。那就是栋房子。他还能住什么地方呢?难道住在山洞不成?

因为门铃都让我感到了意外,应门铃之人更让我没有思想准备。他穿着袜子,凉鞋,一条长款的百慕大短裤[2],领尖带纽扣的短袖衬衫,衬衫没有束进裤子里。在此之前,我所见到的到“大先生”不是穿着西装就是长袍。我和我的少年朋友们那时都叫他“大先生”。这名号可以归类在我们对超级英雄的称呼里:“大石头”[3],“绿巨人”[4],还有“大先生”。我说过的,那时候他是个令人生畏的角色,高大,严肃,大脸庞,浓眉毛,密密的头发。

“哈——罗,年轻人,”他快活地招呼我。

噢,嗨,我一边回答,一边刻意地把目光从他身上挪开。

离得近了,他看起来似乎有点弱不禁风。我第一次见到他裸露的上臂,瘦弱且布满了老年斑。他鼻梁上架着的镜片很厚。他不停地在眨眼,似乎是要看清楚某样东西。他那样子,好像是个老学究,穿衣服穿到一半,被人打断了。

“进——来,”他唱了起来,“进——来吧!”

他捋到一边的头发,介于灰白与雪白之间,下巴上花白的范戴克式胡子修剪得很短,但我还是注意到有几处没有修干净的地方。他朝书房走去,步履有些蹒跚,我跟在后面,看着他皮包骨头的腿,尽量缩小脚步,害怕会撞倒他。

怎样才能形容我那天的心情呢?我后来发现在《以赛亚书》里,上帝是这样说的:

“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

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

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

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

我应该有那样的感觉——低微,没有什么价值。我的意思是,这个人是耶和华的使者。我应该要仰视他的,对不对?

不过,我还是迈着小步跟上了他,这个穿着袜子和凉鞋的老头。当时我唯一的感觉就是他看起来傻呵呵的。

一点历史

我应该交代一下,我为什么不想接受这个致悼词的任务,或者说,故事开始的时候,我的宗教立场。老实说,我的立场是没有立场。你知道基督教是如何描述堕落天使的。或者再想想古兰经是如何形容拒绝向神的创造物低头的伊比利斯[5]的下场的。

但在现实生活中,堕落其实并没有那么戏剧化。你是不知不觉中走远的。走着走着就迷失了。

我知道。因为我就是那样的。

唉,我是多么有可能成为一个虔诚的人啊。我有成千上万次的机会。我出生于新泽西郊区一个中产家庭,父母一周三次把我送到“大先生”主办的圣经学校。一种选择是欣然接受,另一种选择是像个犯人似地被拽去。我属于后一种情况。我(和街区里其他几个犹太家庭的孩子一起)坐在车上,羡慕地看着那些基督教家庭出生的朋友们在街上踢球玩。为什么是我?我愤愤地想。在课堂上,老师会发些小饼干给我们吃,我坐在那里,舔着饼干上的小盐巴,懵懵懂懂的,一心盼着快点下课,那样就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