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第六章 论马车(第3/9页)

特奥弗拉斯特在他的《论财富》一书中提出相反的主张,坚持认为,雅典规定的那种花钱方式是真正享用财富。他的主张遭到了谴责,那么谴责是否对呢?亚里士多德说,这种娱乐只适合最下层的民众,而一旦他们得到满足便将其抛诸脑后,任何贤达庄重之士都不会赏识这类娱乐。我以为,把公共钱财用来建造大小港口、防御工事、城墙、宏伟的房屋、教堂、医院、学校,以及用来修桥补路,是更壮观,也更有益、更正确、更经久的。在这方面,罗马教皇格列戈瓦十三世[7]值得称颂,而我们的卡特琳王后倘若拥有与其意愿相符的财力,也会表现她天性的大气和豪爽。至于我,命运使我不得不中断我们城市那座漂亮的新桥的建造工程,而且在我有生之年也无希望看到它投入使用,真是一大憾事。

再者,在观看凯旋庆典的臣民们眼里,朝廷炫耀的是民众的财富,而且挥霍民众的钱财大吃大喝。民众往往像我们评价自己的仆人那样评价国王,认为他们应当多多地为我们准备好我们所需的一切,却绝不应从中拿取任何东西。因此伽尔巴皇帝[8]在一次晚餐上请乐师为他演奏助兴之后,命人拿来他的钱匣子,从里面抓了一把钱币给乐师,一面说:“这不是国家的钱,是我自己的。”尽管如此,有理的往往还是民众,因为,民众用来饱肚子的钱被人用来饱眼福了。连慷慨大方这种美德到了君王手里也走了样。百姓才有权利慷慨大方,因为,严格地说,国王没有任何东西是他自己的,连他做国王也得归功于别人。

审判机构不是为审判者设立的,而是为被审判者设立的。同样,设一个上级也不是为他本人,而是为他的下属,一如要医生是为了医治病人。一切官职,如同一切艺术,其目的都在自身以外:“没有一种艺术可以自我封闭[9]。”

王子们年幼时,有些太傅要他们铭记慷慨是美德,要他们学会从不拒绝别人,把施惠于人视为最好的实践(我年轻时,这类训导还很有影响),这些太傅为此洋洋自得;其实他们要么关心自己的利益甚于关心主人的利益,要么是不懂自己在跟谁讲话。要那些有能力想给多少就给多少的人学会慷慨,而且是慷他人之慨,真是太容易了。再者,人们评价施予往往不按礼物的轻重,而是根据施予者能力的大小;君王的权力如此之大,故而他们的施予会显得微不足道。而且他们在学会慷慨恩赐之前,往往先已学会挥金如土。因此,这种“美德”与君主应有的其他美德相比,实在不值得提倡;而且,正如古希腊僭主德尼[10]所说:“慷慨大方是唯一适合暴君的美德。”我倒更愿意让他们听听那位古代农夫的话:要想得到收获,应当用手撒种子,别整口袋往地里倒种子。君王若要恩赐谁,或者更恰当地说,按臣民的效力给予酬劳和回报,那么他应当做得公正而谨慎。不加区别、没有分寸的慷慨还不如吝啬些好。

对君王而言,最重要的品德在于公正,尤其是施予方面的公正,因为君王们把这种公正留给了自己,而其他方面的公正,则常常借别人之手去执行。靠无节制的恩赐获得拥戴是一种无能的办法;因为厌恶这种办法的人要比被它吸引的人多,何况“一旦开了头,便欲罢不能了;使自己无法再做自己乐意做的事,还有什么比这更荒谬的呢[11]?”倘若施予不是论功行赏,那么这会让受赏的人觉得羞惭,而非感激。有些暴君最后死于民众的怒火,恰恰是那些得到过君王不公正恩宠的人一手造成的,他们这样做无非想表示自己蔑视和仇恨赐给他们财产的人,并站在公众舆论一边,以保住本不该得到的财产。

君王赏赐无度,臣民便会贪得无厌,他们分配时不看是否合理,而是学君王的样。当然,臣民该为自己的贪婪脸红;当酬劳与我们出的力相等时,按理讲这酬劳已经过高了,因为,为君王效劳难道不是我们的天然义务吗?倘若君王承担我们的花费,那么他做得过分了;适当帮助已经足够;那多余的部分称为恩惠,我们不能向别人要恩惠,因为慷慨本身就有自由的含义[12]。按我们的行事方式,从来没有什么恩惠。已收到的东西便不算数了,我们心里总喜欢那将要得到的,所以,君王愈是给得多,他的朋友就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