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第二章 论后悔(第4/7页)

心灵邪恶的人有时受某种外界的激励能做好事。同样,心灵高尚的人有时受了某种外界的刺激会干出坏事。所以应当在一个人处于稳定的状态时或把他放在家庭生活的环境中来评价他,或者至少在他处于接近平静自然的状态时评价他。天生的性格倾向能通过教育和训练得到增长和加强,却几乎不会被改变和克服。我年轻时见过不少人冲破与他们的天性相悖的教育,向好的或坏的方向发展。

当野兽长期离开森林关在笼中,

它们变得驯服失去往日的凶猛,

只要些许血滴入血盆似的大口,

唤醒野性和狂暴一发不可收,

尝到血腥味喉头鼓胀混身发热,

可怜驯兽人在劫难逃吓得发抖[8]。

——卢卡努

我们不可能把本性连根拔掉,只能遮盖它,隐藏它。拉丁语可以算作我的母语,我对它比对法语更精通。虽有四十年没用拉丁文说和写了,但在感情极端冲动时(这种情况我一生中遇到过两三次,其中一次是当我看到父亲好端端地突然仰面朝天跌倒在我身上,并晕了过去),我从肺腑里喊出的头几句话总是拉丁文;本性就是这样突破习惯的樊篱,猛冲而出。这个例子能说明不少问题。

那些试图用新观点来审查当今的社会风气的人,充其量只能改造社会的表面弊病,而其本质上的罪恶,不说他们在使之扩大和增加,至少是让它原封不动。担心罪恶会扩大和增加是有理由的,因为人们停留于外表的、随意的改良,便往往放弃其他益举;而改良可收“事半功倍”之效;这样,人们就放过了那些本质性的、内在的罪恶。请看一看我们的经验:每个人——如果他审视自己——都会发现自己身上有一种固有的、占主导地位的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在和教育及与它相抵触的激情风暴作斗争。至于我,我很少感到自己受阵阵骚动的干扰,我几乎总是处于一种惯常的状态,正像那些笨重的物体。即使我魂不守舍,也总游荡在很近的地方。我的放纵不会把我带得很远。在我身上不会发生极端和怪异的举动,却会有猛烈而有益的思想变化。

真正该谴责的——而且是人类行动中常见的——是人们的闭门思过也往往充满堕落和污秽:改邪归正的思想被他们糟蹋和歪曲了,惩罚的方式是病态的,罪恶的,与犯罪相差无几。有些人,或者因为与罪恶有本性上的联系,或者因为罪恶成了积年的习惯,他们已感觉不到它的丑陋可憎。另一些人(本人属于这一类)为自己的罪过负疚,但负疚感常被乐趣抵消,于是他们容忍罪过,并且不惜付出一定的代价沉湎于其中,不能自拔。所以,那种为了一点微小的欢乐而犯了大罪的情况或许是可以想象的。正如我们前面说过的功利与诚实的关系一样。不仅像顺手牵羊这类偶尔为之、不构成罪恶的行为是如此,而且像眠花宿柳这样真正称得上罪过的行为也是如此。因为诱惑十分强烈,而且,有时是无法抗拒的。

那天我在阿马尼亚克一位亲戚的领地里见到一个农夫,人人唤他“窃贼”。他是这么讲述他的身世的:他从小就以乞讨为生,他感到靠双手劳动挣面包怎么也抵御不了贫穷,于是想到当小偷。他在偷窃中度过了青年时期,仗着身强力壮,一直平安无事,他收获别人地里的谷物和果子,但因他行窃之地离他家很远,偷的量又大,人们很难想象一个人一夜间能用肩膀挑回那么多东西;而且他注意分散和平摊他造成的损害,使每个人的损失不至太大。现在他年纪大了,作为一个农民,他算得上是富翁了,就是靠过去的偷窃勾当富起来的,这一点,他公开坦白承认。为了和上帝和解,他自称现在每天忙于为被他偷过的人的后代做好事,倘若他做不完(在他的有生之年,是不可能做完的),就让他的继承人去完成,按他给每个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他的描述不管是真是假,说明他视偷窃为不正当行为,并且痛恨它(当然不及痛恨贫穷的程度那么深);他的悔过形式简单朴实,他的过错被抵消和补偿后,他便不后悔了。不像那种把我们整个人连同我们的知性和邪恶结为一体的坏习惯,也不像那种不时扰乱和迷蒙我们的心灵,把我们——判断力和一切——一下子刮进罪恶的激流中的阵阵狂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