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莉拉(第4/8页)

格涅沙听到蕾丝布帘后的窃笑声,赶忙低下头,看着丢弃在地上的空香烟盒和空纸袋:“不,不用了。不用麻烦她了。”

一个星期后,莱姆罗甘对格涅沙说:“先生,莉拉的脚有点问题。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可以帮忙看一看。”

“我可不是医生,脚的问题一点也不懂。”

莱姆罗甘笑了,作势要在格涅沙的背上拍几下。“先生啊,你怎么能这么说呢?你不是一直都在城里的大学上学吗?况且,我也没有忘记,你的父亲可是我们这里最好的按摩师啊。”

多少年来,老拉穆苏米纳尔在这一带的名声一直相当不错,直到该着他倒霉的那一天来临。那一天,他把一个年轻的女孩给治死了。王子镇的医生后来诊断出那女孩只是得了阑尾炎,老拉穆苏米纳尔不得不花了很多钱来平息这件事。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给人看过病。

“那不是他的错。”莱姆罗甘边说边带着格涅沙走到柜台后面,往门帘里面走,“他仍旧是我们这里有史以来最好的按摩师。能认识他唯一的儿子,我感到很自豪。”

莉拉坐在一个用蔗糖袋子扎成的吊床里。她穿着件清爽的布衣裳,长长的黑发看起来刚刚洗过,梳得整整齐齐。

“你能看看莉拉的脚吗,先生?”

格涅沙看了一下莉拉的脚,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我好像只是碰了碰,”他后来写道,“她的脚就好了。”

莱姆罗甘毫不掩饰对他的钦佩之情。“我不是跟你说过么,先生,有什么样的父亲,就有什么样的儿子。行医治病这种事情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我在想,你为什么不行医呢?”

格涅沙想起了自己和村里人格格不入的奇怪感觉,他觉得莱姆罗甘说的话有点道理。

他不知道莉拉是怎么想的,因为他看好了她的脚以后,她就咯咯笑着跑开了。

从此以后,格涅沙开始主动出现在莱姆罗甘的店里。每次去,他都发现店铺有所改变。最显著的变化是铺子里出现了一个玻璃柜台。这个玻璃柜台放在店堂正当中,又亮又干净,和周围的环境全然不协调。

莱姆罗甘告诉格涅沙:“这其实是莉拉的主意。这玩意倒是真能让蛋糕不被苍蝇叮到,看起来也很时髦。”

不久后,苍蝇都飞到了玻璃柜的里面。因为有块玻璃破了,破了的地方被糊上一层黄色的纸。如此一来,玻璃柜台和周围的环境倒是协调了。

莱姆罗甘说:“我努力让佛维斯变得时髦一些,可是老弟,真不是那么容易啊。”

※※※

格涅沙还是常常骑着自行车出去逛,同时漫无边际地想着自己的生活和未来。就在这样一个骑着自行车瞎逛的下午,格涅沙遇到了一个对他的一生起了决定性影响的人。

两人的第一次见面并不愉快。他们是在一条尘土飞扬的路上相遇的。那条路像一条弯弯曲曲的蛇,穿过绿色的甘蔗林,连接起王子镇和一个叫德贝的地方。他完全没料到在路上会碰到人,因为是正午,太阳从头顶直射下来,甘蔗的叶子在空气中纹丝不动,连哪怕一点点微风也没有。那时,他刚刚穿过一个交叉路口,正经过一个叫鹦鹉地的小村庄前的下坡道,任自行车轻松向前滑行,突然,有个人在坡道尽头向他挥手,示意停车。那是个高个子男人,看起来怪怪的,浑身上下就穿了一件黄色的棉布袍子,打扮得像个和尚,手里还拿着一根拐棍和一个包袱。

“我的兄弟!”那人用印地语跟他打招呼。

格涅沙没有别的选择,只得停下车,心里还有点害怕眼前的这个人。所以他很不客气地问:“你是谁?”

“印度人。”对方用英语回答,格涅沙从没听过这样的口音。这个人长而瘦削的脸比任何印度人都白,还有一口糟糕的牙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