鼹鼠之旅

密涅瓦夫人把两个小一点的孩子送到了海边小屋,他们会和朱迪的一个同学一起住在那儿;然后她决定在开车回伦敦前在附近的小镇上待上一个小时。她小时候,每年都会被带到这个小镇上待上两个礼拜,她突然很想来一场鼹鼠之旅。(“鼹鼠之旅”是维恩在读了《柳林风声》[43]后自己创造的说法,用来比喻重访那些曾经常去的地方。)

停好车后,她沿着海滨道走在清新闪亮的日光里。这一部分的小镇几乎认不出来了——这条街上满是尖尖的字母广告牌和霓虹灯,卖冰淇淋的三轮车取代了旧式画着招贴画的卖冰棍的手推车。至于孩子们的衣服——她试图想象,如果她以前的保姆看到她只穿着一小件棉质连体日光浴装就从住处走到沙滩会说什么。她自己身上穿了至少十件衣服,包括羊毛衣(衣服太长所以在膝盖处厚厚地折了起来)和宽松的蓝色哔叽裤,她趟水的时候会把身上所有其他衣服都塞到裤子里,因此她在沙滩上的影子就像一个小矮人。即使在海里,她还是穿着蓝色哔叽做的泳衣,要是天气寒冷,就会在游泳衣外加一件设得兰岛夹克衫。她还能记得保姆脱下的衣服蹭到她手腕的感觉,湿漉漉的。

她在码头边停了下来,身子趴在栏杆上,几乎不敢深吸一口气,因为害怕找不到她所期望的事物。她先谨慎地嗅了嗅,然后又惬意地吸了口气。一切正常。在高水位线附近的码头下,有一股特有的复杂气味,尽管不太好闻但却令人怡悦,显然,最激进的镇议会也无法去除那气味;它融合了许多东西的味道:盐、铁锈、污泥、腐烂的海草、死去的帽贝、干枯的橙皮。闻着那气味,有那么一会儿,密涅瓦夫人几乎听到了保姆在下午把她那宽阔的背脊倚在防波堤上时胸衣发出的咯吱声响。

不过现在,一则海滨音乐演出的通告将她拉回了当下:因为她看到表演团体是她经常在无线电里听到的一支技艺精湛的乐团。这与她童年时代的海滨娱乐活动有着天壤之别,那时只有一脸落魄相的画白脸的小丑,和戴着草帽、弹着班卓琴、打着骨柝[44]的冒牌黑人乐团。

说来也奇怪,正是这些人其中的一个第一次给了她死亡的概念。他唱过一首歌,开头是这样的:

这有(嘭!)什么用(嘭!),把钱存起来,

如果,你死时不能把它带走?(叮铃嘭!)

结尾是这样的:

但若(嘭!)你有(嘭!)肉赘,长在鼻子上,

那么,你死时必须把它带走(叮铃嘭!)

因为某种原因,这歌如同顿悟之箭,刺透她的心脏。眼泪夺眶而出,她冲进保姆被灰色粗花呢裙盖着的膝盖间。“我不想死!”她抽泣道。“啊,南妮,我一点都不想死!”保姆被吓坏了,抱起她离开了凉亭。“乖,乖,”她无助地一个劲说到;“乖,乖。”那天晚上,她给了她一剂镁乳。

在离码头不远处的地方,密涅瓦夫人走上了一条陡峭、弯曲的街道,街旁有一座教堂。他们以前就寄宿在这条街上。她不记得门牌号码,但她相信如果看见那屋子就一定能认出来。此时,她的鼻子又展现出良好的记忆力,因为一阵甜得发腻的气味让她突然停下了脚步。当然:她快忘了那女贞树篱。这回忆又引发了其他回忆:前门正中央有四块彩色玻璃窗——绿、红、黄、蓝。站在过道里依次从这四块玻璃中望出去,你可以让前院变成你想要的任何季节时的样子——春、夏、秋、冬:但当你打开大门,映入眼帘的却只有七月刺眼的白光。她推开大门,安静地走上小径,想要确认那四种颜色的玻璃窗是否还在。它们还在:不过当她弯下腰(她曾经可是要踮起脚的)看它们的时候,一个女人打开了门,手臂上挽着一只购物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