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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在时,我一直在监视他的公寓。”

“结果呢?”

“他大多数时间都蹲在家里,偶尔去趟商店。”

“所以你觉得不是他?”

“我还没完全排除他,”斯特莱克说,“你为什么这么想负责布罗克班克?”

“这个嘛,”罗宾勇敢地说,“我觉得我已经跟了他很久。我找霍莉问出了在马基特哈伯勒的地址,找幼儿园问到了在布隆丁街——”

“你还在担心和他一起住在一起的那两个小孩。”斯特莱克说。

罗宾想起卡特福德百老汇那个绑着脏辫盯着自己看、最后跌倒的黑人小女孩。

“我是担心,那又怎么样?”

“我更希望你能去找斯蒂芬妮。”斯特莱克说。

罗宾一阵恼火,干脆开口要两周假期。

“两周?”斯特莱克惊讶地抬起头。罗宾以往恳求他让她留下来工作,从来没主动要过假期。斯特莱克现在一时很不习惯。

“度蜜月。”

“哦,”他说,“对了。嗯。没多久了吧?”

“当然。七月二日就是婚礼了。”

“老天,那就只有——多久?——三周了?”

他没注意到日期也让罗宾很恼火。

“对,”罗宾说,站起身去拿外套,“能麻烦你回复一下是否出席吗?”

就这样,她回到卡特福德繁忙的商业街上,闻着熏香和生鱼的气味,站在百老汇剧院舞台门外的石熊雕塑下,毫无意义地等待着。

罗宾今天戴了顶草帽,藏起头发,还戴了副墨镜。但她再度潜伏到惠特克和斯蒂芬妮窗口对面时,几个摊主仍然露出认识她的神情。她恢复监视工作后,只见过斯蒂芬妮两次,每次都只是匆匆一瞥,根本没有机会搭话。惠特克则根本没有出现过。罗宾靠到剧院凉爽的灰色石墙上,打了个哈欠,准备度过漫长而无聊的一天。

临近傍晚时,她又热又累,努力抑制心里的烦躁:母亲一整天都在不停发来短信,继续询问婚礼相关事宜。最后她让罗宾给花店打电话,说花店的人还有点细节要确认。罗宾接到这条信息时,刚决定去买点喝的。她想象着回信息说全用塑料假花母亲会作何反应——头冠也是,捧花也是,教堂里各处放的桌花也是,只要能让花店的人别再问问题。她穿过街道,走向薯条店,打算买杯冷饮。

她还没碰到门把手,就和某个冲向薯条店门口的人撞了个正着。

“抱歉,”罗宾下意识地说,又忍不住加了一句,“老天啊。”

斯蒂芬妮的脸肿得发紫,一只眼睛几乎没睁开。

两人冲撞的力道很大,斯蒂芬妮太瘦,被罗宾撞得弹出去,险些跌倒。罗宾伸手扶住她。

“老天——出什么事了?”

她那种熟人的语气表明,她仿佛早就认识斯蒂芬妮。从某种角度而言,的确如此。罗宾每天看着她规律进出,熟悉她的身体语言、着装、对可乐的喜爱,甚至对她产生了单向的亲近感。现在,罗宾自然地问出没有哪个英国人会问陌生人的问题:“你还好吗?”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办到的,但两分钟后,她已经领着斯蒂芬妮走到和薯条店相隔几扇门的剧院咖啡馆,在凉爽的阴影里坐下。斯蒂芬妮显然正忍受疼痛,羞于被人见到自己被打成这个样子,但实在太饿太渴,没法再待在楼上的公寓里。现在罗宾主动请她吃饭,这突如其来的热情让她猝不及防,忍不住就跟着罗宾走了。罗宾喋喋不休地说着没有意义的话,推着斯蒂芬妮走下街道,撒谎说请她吃饭是为了弥补将她撞倒这件过失。

斯蒂芬妮接过芬达和吞拿鱼三明治,喃喃道谢。她吃了几口三明治,又把三明治放下,用手托住脸颊,好像很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