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人烦的珍珠(第4/22页)

“哥们儿,你这一拳,”他说。“哪儿学的?大多数大个子都肌肉发达。”他将门锁打开了。

“要是待会儿你听见里面有动静,”我说,“别管它。砸坏什么东西,都会照价赔偿的。”

他点点头,我进了房间。我进去后他就锁上了门,他的脚步声渐渐退去。一片寂静。

房间很小,简陋而又俗气。里面有一只棕色的衣柜,上面挂了一面小镜子,一把直背木椅,一把摇椅,还有一张瓷釉剥落的单人床,上面的床罩已经缝补过多次。唯一一扇窗户的窗帘上沾着点点苍蝇的痕迹,绿色的百叶窗底端也没有百叶板。角落里有个水洗槽,两条薄如纸片的毛巾挂在一边。当然,里面没有浴室,没有壁橱。架子上垂下的一个黑色物体替代了壁橱。在它后面我找到了一套最大号的灰色西装,要是我穿这套成衣的话,可能也穿得下,但我不会去穿。地上放着一双黑色的烤花皮鞋,尺码至少是十号。还有一只廉价的纤维手提箱,我自然搜了一遍,因为它没有上锁。

我也搜查了梳妆台,惊讶地发现里面的东西井井有条、干净整洁。不过里面东西不多,尤其是没有珍珠项链。房间里其他看起来可能或者不可能的地方我都搜了一遍,然而一无所获。

我坐在床边,点燃一支烟,静静等待。此刻我了然于心,亨利·埃克伯格要么是个彻头彻尾的大傻瓜,要么就是无辜的。这个房间和他留下的线索说明不了他是个从事盗窃珍珠项链这类行当的人。

脚步声逼近时,我已经抽了四支烟,比我平时一整天抽的还多。脚步声轻快迅捷,却是正大光明的。一把钥匙插进了门里,随着一声转动,门随意地敞开了。一个男人走进房间,瞪着我。

我身高六英尺三英寸,体重超过两百磅。这个男人个头高,但似乎块头不大。他穿着一套蓝色哔叽西装,就是那种除了称之为“干净”以外再无其他好处可说的衣服。一头浓密粗硬的金发,脖子就像卡通片里的普鲁士下士,肩膀宽阔,一双大手坚实有力。他的脸庞在年轻时没少挨揍。绿色的小眼睛瞥了我一眼,流露出当时我认为是邪恶的神色。我立刻看出了他不是那种可以插科打诨的人,可我并不怕他。我与他体格相仿,力量不相上下,而且我还有点小小的怀疑,他在智力上是否胜我一筹。

我从容不迫地从床上站起身,说:“我在找一个叫埃克伯格的人。”

“你怎么进来的,伙计?”声音轻松,相当浑厚,不过语气还算友好。

“这一点可以稍后再解释,”我固执地说。“我在找一个名叫埃克伯格的人。你是吗?”

“哈,”男人说,“我是个手穿身体的魔术师。一个喜剧演员。等我松开腰带。”他又向房间里走了几步,我也同样向他靠近几步。

“我叫沃尔特·盖奇,”我说。“你是埃克伯格吗?”

“给我个硬币,”他说。“我会告诉你。”

我没理会。“我是艾伦·麦金托什小姐的未婚夫,”我冷冷地说。“有人告诉我你试图强吻她。”

他又向我走近了一步,我也向他走近一步。“你、你什么意思——试图?”他嗤笑一声。

我右手猛地一抬,直勾勾地击中了他的下巴。对于我来说,这可是结结实实的一拳,可对他压根就像没事儿人一样。我接着两记左拳狠狠捅向他的脖子,再出了一次右拳,重重地落在了他那宽大的鼻子一侧。他哼哼了一下,一拳打在我的心口。

我疼得弯下腰,双手撑着地板,一阵天旋地转。当我晕得七荤八素时,索性放任自流,结果后脑勺一下子撞在了地板上。我暂时失去了平衡,当我还在盘算如何站起来时,一条湿毛巾啪地打在了脸上,我睁开了双眼。亨利·埃克伯格的脸凑得很近,带着一脸关心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