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三十(第3/3页)

那些书本里有许多睿智、深奥、有趣的见解,但是对他提出的主要问题却避而不答:一些人有什么权利惩罚另一些人?那些书非但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而种种议论归结成一点,那就是为惩罚作辩解,认为惩罚必不可少,此乃天经地义。涅赫柳多夫看了很多书,但都是断断续续,他把找不到答案归咎于自己钻研不深,希望以后能找到答案。因此,他还不敢肯定最近一直在思考着的答案是否是正确的(2)。

【注释】

(1)嘉罗法洛、费里(均1856—1929),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的追随者;李斯特(1789—1846),德国经济学家;摩德斯莱(1835—1918),英国心理学家。

(2)指第27章结尾中提出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