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推原论始(第5/12页)

“如今,他能自由出入卡基斯的房子了,他发现事情是多么好办啊。下葬之后的星期三晚上,他把格里姆肖尸体从诺克斯空房子地下室取出,尸体原是塞在地下室的旧箱子内,他拖着尸体经过黝黑的后院,进入了更暗的墓地,挖开了地下纳骨所上面的泥土,打开了地下纳骨所的卧式铁门,跳了进去,打开卡基斯的棺材——立即发现了放着遗嘱的铁盒;在这之前,可能连他也不知道遗嘱到哪儿去了。他想到,遗嘱也许有朝一日可以派上用场,用来对这出悲剧中的另一角色,斯隆,进行敲诈勒索——斯隆是独一无二的具备偷遗嘱动机的人,并且只有他才会在下葬前把遗嘱塞进棺材——于是佩珀收起遗嘱,准备用来作为另一个敲诈勒索的工具。他把格里姆肖尸体塞进棺材,放上棺盖,爬了出来,再把地下纳骨所的门拉上,把浅坑填满了土,收拾好所用的工具,揣起了遗嘱和铁盒,离开了墓地。巧得很,这儿有着另一个关于佩珀是凶手的小小印证。因为,佩珀自己告诉我们,在这一天的夜里——星期三夜里,深更半夜的——他看见布莱特小姐到书房去进行翻查。这样,佩珀就亲口供认了那天夜里他没睡;我们不难设想,他是在布莱特小姐离开书房之后,去干那件埋尸的勾当的。

“这就跟弗里兰太太反映的情况对得上号了,弗里兰太太曾见斯隆在那天夜间到墓地去过。斯隆谅必是觉察出佩珀在这房子中形迹可疑,就暗中窥察,看到了佩珀的所作所为——包括埋藏尸体和攫得遗嘱——从而知道佩珀是个杀人凶手……至于杀的是谁,那个时候乌漆墨黑,斯隆也许看不清楚。”

琼不寒而栗。“那——那样一个俊秀的青年。真是无法置信啊。”

埃勒里严肃地说:“这给你上了一堂无情的课啦,布莱特小姐。对于确有把握、确凿无疑的,那就一往直前、义无返顾吧……我讲到哪儿啦?对!到了这时,佩珀自以为万无一失了;尸体已经埋掉,谁也不会想到要去寻找这个人。可是第二天,当我宣称遗嘱可能已被塞进棺材,建议掘墓开棺的时候,佩珀脑子必定顿时炸开了。他此时已无法阻止谋杀案的败露,除非回到墓地再把尸体取出来;在这种情况下,他就得把一切都整个儿推倒重来;这要冒很大的风险。另一方面,出现了一件谋杀案,未必对他没有用处。所以,既然可以在卡基斯家通行无阻,他就布置了一些线索,让那死人——我指的是卡基斯——充当杀人凶手。他对我那套推理方法也有所掌握,就故弄玄虚地来对付我——他并不留下显而易见的迹象,只造成一些蛛丝马迹,他隐隐知道我对这些蛛丝马迹是不会放过的。他之所以挑选卡基斯来充当‘凶手’,可能是出于两个原因:第一,这样一个结论,跟我的想法一拍即合;第二,卡基斯已死,随便佩珀怎样摆布诬陷,他都不会否认的。还有,再讲得完整些吧——如果这一结论被接受的话,不会使任何一个活人受到冤枉;因为,请记住,佩珀并非杀人成癖,硬要置人于死地。

“唔,正如我在一开始就已指出的,除非佩珀知道诺克斯先生由于藏有赃画而必不肯招惹是非自认是那天晚上在场的第三者,他就不可能制造那些针对卡基斯的假线索——佩珀针对卡基斯所伪造的假象之一就是,那天晚上在书房会谈的实际上只有两个人。然而,要能知道诺克斯手中有那幅油画,他就必须是格里姆肖的同党,这一点我以前已阐述多次了;因此,在那个访客众多的夜晚,随同格里姆肖进入旅馆房间的那个不知名的人,必然也就是他了。

“布莱特小姐无意之中拆穿了所谓卡基斯是凶手的假相,她回想起茶杯情况前后不符,并且向我们作了汇报,佩珀当时必定感到兜头一盆冷水。但在那同时,他一定也会自我安慰,认为自己的安排布置并无不周到的地方——在他找到机会在杯子上做手脚之前,总难免有什么人曾把杯子的情况看在眼里。另一方面,当诺克斯先生出乎意料地来谈亲身的经历,表明自己就是那第三个人的时候,佩珀意识到一切都成了泡影,而且他也意识到我这时已恍然大悟那些线索都是故意布置在那儿供人发现的。可见佩珀的地位很有利,他随时随地都知道我知道了些什么——当我沾沾自喜、夸夸其谈、自鸣得意的时候,他该是多么地暗自好笑啊——佩珀当机立断地作出决定,充分利用我所已经发表的观点。佩珀明白,卡基斯一死,他所持有的期票就一文不值了。还有什么别的生财之道吗?他无法再抓住诺克斯先生拥有赃画这一把柄进行讹诈,因为诺克斯先生已经把详情给了警察当局,这就在无意之中摆脱了他。不错,诺克斯先生曾说那幅画没有多大价值,是一幅复制品,但是佩珀不信这一套,他认为这无非是诺克斯先生巧施金蝉脱壳之计罢了——实际上你也确是如此,先生;佩珀精明狡猾,一猜便知你是在撒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