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鸡季致乔·雷德福(第5/8页)

圣诞节前的两周对屠宰厂来说是一段紧张而忙碌的日子。我开始在上学前和放学后各去干一个小时,周末也去。早上去上班的时候,路灯还亮着,天上晨星闪烁。屠宰厂位于一片白色田地的边缘,后面有一排大松树。不管天气多么寒冷,周围的环境多么寂静,这些松树始终都枝干挺拔,傲然屹立。我走在去屠宰厂的路上,心里竟是那样充满希望,同时又感到身在宇宙中那纯然而又难解的神秘。这在现在看来似乎很奇怪,但在当时却是我真实的感受。这与赫布有关,与那些日子里寒冷而晴朗的清晨也有关。实际上,那时候有这种感觉并不难。我有这种感觉,但是不知道这和现实生活将会有什么样的关系。

一天早上,屠宰厂新来了一个取内脏的工人。是个十八九岁的男孩子,叫布赖恩,之前我从没见过他。布赖恩住在赫布·阿博特那里,好像是他的什么亲戚,也可能只是朋友。夏天的时候他曾在一艘湖船上工作,他说干够了,就辞职了。

他原话是这么说的:“对,他妈的湖船,我干够了。”

在屠宰厂,大家说话粗俗,不太在意,但这个词还没有人说过。而且从布赖恩嘴里说出来,好像不是不经意的,而是有意招摇,是对别人的侮辱和挑衅。也许是他这个人的总体风格导致了这种效果。布赖恩长得非同寻常地好看:太妃糖颜色的头发,湛蓝的眼睛,红润的皮肤,匀称的身材——是乍看之下没有争议的那种好看。但是他身上却有那么一点东西,无情地将这些优点变为拙劣的模仿。他的嘴大多数时候看起来都湿湿的、微张着,眼睛眯着,像斜着眼勾引人,动作慵懒、夸张、诱人。如果是在舞台上,对着麦克风,拿着吉他,嘴里哼着歌或高声号叫着,兴奋地扭动着身子,他也许真的像明星。但是没有舞台,这副样子就显得很做作。不久后,布赖恩在大家眼里就像一个打嗝打得厉害的人——他急于表现的性感变得那么单调、无聊。

如果他做得含蓄一点,玛乔丽和莉莉可能会很喜欢他。她们可能会乐此不疲地告诫他闭上那淫荡的嘴巴,手放老实点,不要到处乱摸。但事实却不是这样,她们说讨厌他,而且这是真话。有一次,玛乔丽拿起手里取火鸡内脏的刀,对他说:“离远点,我是说,离我、我妹妹和那个孩子远一点。”

她没有叫布赖恩离格拉迪丝远点,因为当时格拉迪丝不在场。即使在场,玛乔丽也不见得想保护她。但布赖恩恰恰特别喜欢纠缠格拉迪丝。格拉迪丝会扔下刀,去厕所待十分钟,再面无表情地走出来。她不再像以前那样说自己病了,回家休息。玛乔丽说摩根嫌她白吃饭,生气了,她不能再偷懒了。

格拉迪丝对我说:“我不能忍受那种事,不能听人们说起那种事,那种——姿势。我觉得恶心,一直恶心到胃里。”

格拉迪丝脸色煞白,我相信她说的是真的。既然这样,她为什么不告诉摩根呢?也许他们的关系太尴尬,也许她不好意思总是抱怨同一件事,或者张不开口说具体的细节。为什么我们几个不抱怨——即使不找摩根,找赫布说说也好?我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布赖恩就像工棚里刺骨的寒冷或血和垃圾散发出的味道一样,只是某种必须忍受的东西。即便玛乔丽和莉莉真的威胁说要告他,告的也是他的懒惰。

取内脏的活儿布赖恩干得不好,他说他的手太大了。于是赫布不让他干这个了,让他扫地、做卫生、把火鸡内脏打包、帮忙装车。这意味着在特定的时间,他不用出现在某个地方,或干某种活儿,所以很多时候他都闲着,什么也不干。他会先扫一会儿地,然后丢开扫帚去擦桌子,刚擦几下就开始抽烟,懒洋洋地靠着桌子,不停地招惹我们,直到赫布喊他去帮忙装车。赫布现在很忙,很多时候都在忙着交货,所以可能不知道布赖恩到底有多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