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鸡季致乔·雷德福(第3/8页)

她们在说格拉迪丝追赫布的时候,真正想说的一定是性——他想要的和实际上拥有的。她们的好奇中一定充满了刺激,就像我一样。赫布之所以会激起我们这样的情感,是因为他既小心谨慎,不像有些男人那样开玩笑,又不是太拘谨,或者像绅士一样彬彬有礼。比如说教我认识火鸡的睾丸吧,有些男人会觉得这种东西的存在本身就是跟我开了个不道德的玩笑,是对一个女孩子的嘲弄;另一些男人则会觉得很尴尬,并认为自己有义务保护我免受这种尴尬。如果一个人哪一种都不是,就会显得很奇怪——对我来说是这样,对年龄大一些的女人来说恐怕也是这样。但我特别喜欢的东西也许会扰得她们心神不宁。她们想唤醒他,甚至想要格拉迪丝去唤醒他,如果她能的话。

那时候人们以为——至少在安大略省的洛根,在四十年代后期是这样——同性恋只是极少数人的事。女人们当然相信这种事很罕见,并且局限于特定的人群。镇上有同性恋,我们都知道是谁:举止优雅、说话轻声细语、留着波浪式鬈发的裱糊工人,他自称是室内装饰设计师;牧师寡妻那个胖胖的独生子,因为被母亲惯坏了,竟然出格到去参加烘焙比赛,连桌布都是自己用钩针织的;还有一个患疑病症的教堂管风琴手,同时也是音乐老师,为了让唱诗班和学生们听话,他不得不大喊大叫。标签一旦贴定,大家对这些人就宽容多了,并且开始欣赏他们在装饰、编织和音乐方面的才能——尤其是女人们。

“真可怜,”她们说,“他们根本不会伤害到别人。”她们好像真的相信(女人们确实如此),造成这些人同性恋倾向的决定性因素是他们对烘焙或音乐的强烈爱好。是这些活动,而不是他们可能或希望走的其他歪门斜路,让他们变成了那个样子。在她们看来,一个男人如果想拉小提琴,那就太没有男子汉气概了,比想躲避女人还过分。实际上她们认为,任何一个有男子汉气概的男人都想躲避女人,只是大多数都冷不防中招,并且被永远套牢了。

我不想问赫布是不是同性恋,因为这种界定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我觉得他有可能是,也有可能不是。(即便考虑到后来发生的事,我还是这么认为。)他不是一个可以随意解开的谜。

和艾琳一起负责给火鸡拔毛的是亨利·斯特里茨,我们的一个邻居。亨利都八十六岁了,还是个工作狂——这是他自己说的。除了这一点,他就没有什么特别的了。他把威士忌装在保温杯里,一天到晚不时喝几口。是亨利在我们家厨房里告诉我:“你应该在屠宰厂找份活儿干,他们还需要一个取内脏的。”父亲听了立刻说:“她不行,亨利,这孩子笨手笨脚的。”亨利说只是开个玩笑罢了,那是脏活儿。但我已经决定要试一试了——我非常需要干好这样一份工作。我为自己手笨深感惭愧,就像一个成年人不识字一样。工作对我来说就是一件我不擅长的事,我认识的每个人都这么认为。可是在别人那里,工作却意味着自豪,也是人们评价彼此的依据。(不用说,我擅长的那些事,像学校里的功课,是不可信的或根本不值一提的。)所以我很诧异,自己竟然没有被解雇,这让我感到了成功的喜悦。我竟然能制造出一只只干净的火鸡,而且速度并不慢得丢人。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否真的明白,赫布·阿博特给了我多大的帮助,不过有时候他会说:“干得不错。”或拍拍我的腰说:“这份活儿干得很好,将来你会大有前途的。”当我透过厚厚的毛衣和血迹斑斑的罩衣感觉到那友好的一拍时,我感到自己的脸在发热,好想往后一靠,靠在他身上,把头靠在他宽宽的、厚厚的肩膀上。晚上侧身躺在床上的时候,我会用脸去蹭枕头,想象那是赫布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