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第五章(第5/15页)

这是极强的,第一印象!说这个女孩并非生来就是个小小的女仆,对他表面的想法来说倒很合适。她是温诺普教授的女儿,而且她会跳!因为提金斯认定区分阶层的关键就是上流阶层的人可以把脚从地上抬起来,而普通人不行……但这强烈的第一印象留了下来。温诺普小姐就是个小小的女仆,或者说是个做家务的,生来如此。她出身很好,因为温诺普这个姓氏最早于一四一七年的格洛斯特郡的伯德利普就有听闻——毫无疑问,在阿金库尔战役[102]之后,其家族历史就变丰富了。但即使家世良好、聪明绝顶的人偶尔也会生出天生就该做家务的女儿来。这是一种遗传变异……而且,即使提金斯已经意识到温诺普小姐一定是个女英雄,牺牲自己的青春支持了母亲的天赋,毫无疑问,还有弟弟的学业——他已经猜到这么多了——就算是提金斯也不能想象,除了做家务,她还能成为什么样的人。女英雄都很好,很值得尊敬,她们甚至可能成为圣人,但如果她们让自己脸上忧心忡忡、身上衣衫褴褛……嗯,那她们只好等着天堂里替她们存下的大堆金子了。在这个世界上,你很难接受她们做自己这类人的妻子。当然,你也不会把自己妻子的钱花在她们身上。说到底就是这样。

但是,突然看到她的时候他眼前一亮。她用丝绸换下了粉色棉布,闪亮的鬈发代替了白色帆布帽,年轻迷人的脖颈,脚踝下的鞋子也质量上乘,健康的红晕代替了昨天为伙伴担心、恐惧而浮现的苍白。她在一群颇为高雅的人中间明显合适,小个子,但体形匀称而健康,湛蓝的眼睛毫不困窘地盯着他自己的眼睛……

“老天,”他自语,“是真的!她会成为一个多么令人欢乐的小情人啊!”

他谴责坎皮恩、桑德巴奇,还有俱乐部里的谣言让他产生这样的想法。因为这世上严酷、讨厌又愚蠢的压力,总有它自己的选择机制。如果它以其令人不可忍受的小圈子八卦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凑成一对,那说明这个组合总有些和谐之处。何况还有心理暗示的压力!

他看了看杜舍门夫人,认为她十分普通,可能还很无聊。他不喜欢她宽大的肩膀、好几码长的蓝色裙子,还认为女人不该戴云雾琥珀,因为云雾琥珀的恰切用法是给无赖做烟斗。他回头看看温诺普小姐,认为她可以给麦克马斯特做个好妻子。麦克马斯特喜欢一蹦一跳的女孩,这个女孩出身也很好。

他听见温诺普小姐在阵阵喧嚣中冲着杜舍门夫人喊道:

“我要坐在上座旁边给大家倒酒吗?”

杜舍门夫人回答道:“不,我叫福克斯小姐给大家倒酒。她聋得快跟块石头一样了。”福克斯小姐是一个已故助理牧师的穷得叮当响的姐姐。“你负责招待提金斯先生。”

提金斯注意到杜舍门夫人有一副令人愉快的嗓音,它穿透了霍斯利先生发出的噪音,就像槲鸫的歌声穿透大风一样,颇令人愉快。他注意到温诺普小姐悄悄做了个鬼脸。

霍斯利先生像一个对着人群喊话的麦克风一样,从左边转到右边,旋转着对他的听众讲话。当时,他正在对着麦克马斯特咆哮,过一阵儿,就又要轮到提金斯听他形容诺比斯的老哈格伦夫人如何犯心脏病了。但并没有轮到提金斯……

一个脸色发红、圆脸、四十五岁左右的女士,长着亲切友善的眼睛,身着一袭得体的黑衣,像守寡有一段时间了的样子,突然冲进房间。她拍拍霍斯利先生滔滔不绝的右手臂,然后,因为他还在继续说,她抓住他的手晃了晃。她以一种响亮的、命令般的语调嚷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