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这个念头,如同夜里突然响起的一声尖叫,实际上却无声无息。这种情况,几乎永远发生在夜里,因为暗夜时分正是危险之际。不过,以前在大白天,它也曾发生在我的身上——在那个不同寻常的清醒时刻,我会突然知道一些我根本无从知道的事情。唯一的解释只能是多年经验、长期的紧张,还有在目前的情况下,像斗牛士所说的那种“关键时刻”[1]突然又确凿地降临了。

根本没有其他理由,没有任何能说得通的理由。但我仍然把车开到朗齐奥·戴斯坎萨多酒店的入口对面,关灯熄火,然后沿着山坡向下滑行了约五十码,再用力拉起手刹。

我上坡走向酒店办公室。夜间服务铃上映着一点微光,但办公室已经关门了。现在才十点半。我绕到后面,从容地在树林中穿行。我意外地发现了两辆停泊的汽车。其中一辆是从赫兹租车公司[2]租来的,像停车收费器里的一枚五分钱镍币那样普通,没有任何车主的信息,不过,我弯下腰后,还是能看到车牌号。这辆车旁边就是戈布尔的那辆黑色小破车。似乎不久前它还停在卡萨·德尔泼尼安忒酒店。现在它却跑这儿来了。

我继续穿过树林,直到我站在自己房间下面。房内一片漆黑,没有任何动静。我异常缓慢地走上几级台阶,将耳朵贴在房门上倾听。有一阵工夫,我什么也没听见。接着,我听到一阵被压抑的呜咽声——一个男人的呜咽声,不是女人的。然后是一阵尖细低沉的咯咯轻笑。再后来则好像是一声重击。而后又归于沉寂。

我沿着台阶退回去,穿过树林走到汽车旁。我打开后备厢,取出一根撬胎棒。我像刚才那样小心地回到房前——这次甚至更加小心了。我又听了一阵。死寂。悄然无声。唯有夜间的静谧。我从口袋里摸出袖珍手电筒打开,朝窗户轻晃一下,然后从门前悄悄地滑开。几分钟过去了,什么也没有发生。接着,门开了一条缝。

我用肩头狠狠地撞上去,轰地一下撞开了房门。门后的男人跌跌撞撞地直往后退,然后狂笑起来。暗淡的光线中,我看见他的手枪闪过一丝微光。我操起撬胎棒砸碎了他的手腕。他厉声惨叫。我又砸碎了他的另一只手腕。我听到了手枪落地的声音。

我向后伸手摁下开关,打开了电灯。我又一脚把门踢上。

他脸色惨白,一头红发,两只眼睛死气沉沉。他的脸因为疼痛而扭曲变形,但他的双眼依然了无生气。尽管受了伤,他仍是死硬不改。

“你的狗命保不了多久了,臭小子。”他说。

“你的狗命根本就保不住了。给我滚开。”

他挣扎着笑出声来。

“趁你还有两条狗腿在,”我说,“弯膝盖跪下,趴地上——脸朝下——如果你还想留张好脸的话。”

他本想啐我唾沫,但他的喉咙呛住了。他缓缓地屈膝跪下,伸出双臂。现在他开始呻吟起来。突然间他就垮了下去。像他这种人,拿一副事先做好的纸牌耍老千时,就他妈的特别强硬。而他们也从来不知道其他耍老千的法子。

戈布尔躺在床上。他的脸上伤痕累累,遍布淤青,变得一团糟。他的鼻梁骨也被打断了。他不省人事,呼吸沉重得仿佛被人勒了个半死。

红头发的家伙还昏迷着,他的手枪就躺在身边的地板上。我抽出他的腰带,将他的脚踝绑在一起。然后,我翻过他的身体,仔细搜查他的口袋。他有一只钱包,里面装着六百七十块钱,一张署名理查德·哈维斯特的驾照,以及圣迭戈一家小旅馆的地址。他的皮夹里装着二十来家银行的编号支票,还有一大把信用卡,但没有持枪许可证。

我丢下他,任他躺在那里,自己下楼朝办公室走去。我摁住夜间服务铃的按钮,一直摁着。过了一会儿,一个身影从黑暗中走下楼来。是杰克,他穿着浴袍和睡裤。我手上还拿着那根撬胎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