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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很美,没错,艾莉诺,却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他的烟头在半明半暗中发出红光。

“那你喜欢什么类型的?”我问,意外发现自己真心感兴趣。

“我不知道,某个比较没……那么难照顾的吧,我想。”

他离开的时候,我单是坐着不动就很满足了。几分钟过后,他带着一瓶酒及两只俗丽的纸杯回来,杯身画了踩着滑板的卡通鼠。

“雷鬼小鼠。”我缓缓地大声念了出来,“这到底是什么啊?”

“来吧。”雷蒙说,分别替自己跟我倒了一杯。我们碰了碰杯子,没有叮当声。

“我本来以为找到了合适的人。”他说,盯着院子后侧,“不过没成功。”

“为什么没成功?”我说。其实我可以想出某人不会想和雷蒙交往的诸多原因。

“重点是,我还是不大确定是什么原因,真希望我当初搞懂了——这样会比较轻松……”

我点点头——这样似乎是蛮恰当的回应。

“海伦说原因不在我,是她。”他苦笑了一下,“我真不敢相信她用那种老掉牙的理由。都交往三年了……如果有什么不适合的,她也早该知道了,我不知道是什么变了。我没变啊……反正我是觉得自己没变……”

“人有时……很难理解。”我说,有点支支吾吾,“我常常无法理解别人为何要做某件事或说某句话。”

他点点头。

“我们当时一起住在一间不错的小公寓里,一起过了几次很棒的假期。我……我原本考虑跟她求婚的,老天……”他盯着地面的铺石,我无法想象雷蒙穿着正式礼服、头戴礼帽、系着领结,更不要说穿着苏格兰裙了。

“没事啦。”过了片刻,他说,“只是我和我那些哥儿们说这件事时,都被当成笑料。我后来找到这份新工作,一切都还好,只是……我不知道。她说我人太好,那我又能怎么办?我是说……难道要我当个浑蛋吗?我应该揍她,或者去外面偷吃吗?”

我领悟到,他其实不是在对我讲话,而比较像是舞台剧里,有人无来由地大声说话。不过,我知道他问题的答案。

“不,雷蒙。”我说,“那两种事你永远都不必做。”我把自己那杯酒喝完,又倒了一些,“我和一个叫迪克兰的男人同居过两三年。他以前会揍我下背部、甩我巴掌——他害得我总共骨折十二处,大部分晚上他都不回家,一回来就对我说他和什么女人在一起。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不过,我知道他不应该那么做。反正,我现在知道了。”

雷蒙盯着我看:“老天,艾莉诺,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几年前。”我说,“我还在上大学的时候,他有天在植物园看到我,只是走过来,开始跟我聊天。我知道,回顾过去的时候,这种事听起来很荒唐。到了那个周末,他就搬进来了。”

“他那时也是学生吗?”雷蒙说。

“不是,他说看书很浪费时间,很无聊。他也不工作,他说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工作。我想,要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是不容易啦,对吧?”

雷蒙看着我,脸上表情很怪。

“迪克兰想帮我学习怎么成为更好的人。”我说。雷蒙点燃另一根烟。

“后来怎么分手的?”他说,没看我,往上对着空气呼出一道长长的线,就像一条毫不恐怖的恶龙。

“哦。”我告诉他,“他又弄断了我的手臂,我到医院去,医院的人猜我没讲实话,他要我告诉他们是我自己摔断的,但他们不信。”我又啜了一大口,“总之,有个不错的护士来和我说话,解释说,真正爱你的人不会伤害你,和伤害你的人在一起是不对的。她解释这件事的方式,还蛮有道理的,我自己早该想通这点的。我回到家后就请他搬走,当他不肯的时候,我就照她的建议打电话报警。就这样。噢,我换掉门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