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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莉诺,你来啦。”雷蒙说着,便把椅子拉到病床另一侧。

我盯着他:“雷蒙,你为什么要说谎?塞米又没昏迷,只是在睡觉,这根本是两回事。”

雷蒙笑了:“啊,这是好消息啊,艾莉诺,他在几个小时以前醒来了。看来是严重的脑震荡,一边臀部骨折。他们昨天处理好了——他因为麻醉药很疲累,可是他们说他不会有事的。”

我点点头,突然站起来。“那我们应该别吵他。”我说。

老实说,我急着想离开病房。里头太闷热,也太熟悉——方格毯、化学品加上人类的气味、铁床框和塑料椅的坚硬表面。我的手因为凝胶而微微刺痛,凝胶渗进了我皮肤的缝隙。我们一起走到电梯那里,默默地下楼去。电梯门在一楼打开,我感觉自己的双脚不由自主地朝前门加速迈去。

这是个美丽的仲夏夜——八点,热气未散、光线柔和。将近十一点才会天黑。雷蒙脱下外套,露出另一件荒谬的棉衫。这件是有黄色的底色,前侧有两只白色的卡通小公鸡,上头写着“鸡兄弟姐妹”,这根本说不通。他看看手表。

“我要去拿外带餐点,再去我好友安迪家。我们几个人星期六晚上通常会聚聚,一起玩电玩、抽抽烟,也喝啤酒。”

“听起来很不错。”我说。

“你呢?”他问。

我当然会回家看电视或看看书,要不然还能做什么?

“我会回我的公寓。”我说,“今天晚上BBC4电视台可能有一部关于科摩多巨蜥的纪录片。”

他再次看看手表,然后仰头望向无垠的蓝天。一阵静默,然后有只黑鸟开始在附近炫耀,它的歌声美妙到近乎粗俗。我们两人都听着,然后我给雷蒙一个微笑,他报以笑容。

“哎,今天晚上天气太好了,自己待在家里太可惜,要不要找个地方快快喝一杯?我一个小时左右后就必须离开,赶在卖酒的店关门以前,不过……”

这种事我可要仔细考虑,我有好多年没进酒吧了,而雷蒙很难算得上是迷人的友伴。不过,我匆匆下了结论,这个活动还蛮有用的,原因有二:首先,如果诸事顺利,约翰尼·罗蒙德可能会想在我们约会的时候,带我上酒吧,所以我真的应该先熟悉一下该场所的大致环境以及该有的举止;再者,雷蒙是信息技术专家——据说啦——而我需要一点建议,通过正式渠道咨询可能很花钱,但我今天晚上就可以问他,免费的呢。经过通盘考量,同意雷蒙的要求似乎是个有效率的做法。他正盯着不远的地方。在我思考期间,我注意到他点了烟,几乎抽掉了一半。

“好,雷蒙,我跟你到酒吧喝一杯。”我点点头说。

“太好了。”他说。

我们最后去了距离医院五分钟步程的酒吧,在一条繁忙的街道上。户外有张桌子空着,金属桌面上盖满圆形污渍,桌腿看起来并不稳固,但雷蒙似乎很高兴。

“外头竟然有座位!”他说,开心地一屁股坐下,把外套挂在椅背上。“好了,我去吧台点东西,你想喝什么,艾莉诺?”他说。

我有种不安的感觉。首先,坐在外头这里,我就没机会看看酒吧的内部,无法观察里面的情况。再者,我不知道要点什么。一般人会在酒吧喝什么?我决定主动掌控情势。

“雷蒙,我去吧台就好,我坚持,要帮你点什么?”

他想争辩,但我坚守立场;他虽然神色烦躁,但最终同意了,我真想不通他何必小题大做。

“好吧,嗯,我想来一杯健力士,可是我希望你可以让我去买,艾莉诺。”

我双手抵在桌上,往前倾身,凑近他的脸:“雷蒙,酒我来买,这件事对我来说很重要,可是我不想告诉你为什么。”

他耸耸肩之后点点头。我朝门口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