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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您干吗还要把他硬塞给我们呢?”你们会问。因为这一切都是蓄意为之的,从本世纪后来那些年间英语诗歌发生的变化来看,他的诗也是极富先兆的。首先,哈代诗句那种蓄意为之的笨拙并不仅仅是一位新诗人为谋求独特风格而作出的努力,尽管这一愿望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这种表面的粗糙也不应仅仅被视为对后浪漫主义诗人那种音调上的高昂与优雅的反叛。实际上,后浪漫主义诗人的这些特性相当令人钦佩,说哈代或其他任何人“反叛”后浪漫主义诗人,对于这样的命题我们应当持保留态度,如果不是全盘否定的话。我认为,要解释哈代的语言风格,还存在着另外一种更为切实、同时也更为形而上的解释,而哈代的诗语风格自身便是既现实又形而上的。

形而上学永远是现实的,难道不是吗?形而上学越是现实,它就越是形而上,因为世间万物及其相互关系均是形而上学的最后的边疆:它们就是物质借以体现自我的语言。这种语言的句法的确十分复杂。我认为,哈代在其诗歌中所追求的很有可能就是用他的语言产生一种逼真的效果,一种真实的感觉,如果你们愿意的话,也可以说是可信的感觉。他大约认为,语言越粗糙,听起来就越真实。或者至少,语言越少雕琢,就越是真实。在这里,我们或许应该记起他还是一位小说家,虽说我希望这是我们最后一次提及他的这一身份。小说家们都会考虑这类事情,是吗?或者,让我们来一种更富戏剧感的表达:哈代曾是一位考虑这类事情的人,他因此才成了小说家。不过,这个成了小说家的人在此前和此后却是一位诗人。

现在我们已经接近了某些对于我们理解诗人哈代而言相当重要的问题,即我们觉得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或者更确切地说,他的思想是什么样的。此刻,你们恐怕只能暂且接受我的评价,但我希望在接下来的半小时里,哈代的诗句能够佐证这一看法。那我们就开始吧。我认为,托马斯·哈代是一个极具感知能力的狡黠之人。我在这里所用的“狡黠”一词并无负面含义,但或许我最好还是用“心思缜密”一词。因为他的确在缜密地构思他的诗作,不是作为一部小说来设计,而是完完全全作为诗作来构思。换句话说,他自一开始就明白一首诗会是什么样子,它最终会呈现出什么模样,他也准确地知道他的诗最终会有多少行。他的每一部作品几乎都可以相当精确地分解为呈示、展开和结局等不同部分,这与其说是因为它们的结构方式原本如此,不如说是因为结构能力对哈代而言就是一种本能。这种本能源自他的内心,它所体现的与其说是他对当代诗歌潮流的熟悉,不如说是他对希腊和罗马经典作品的阅读,这对于那些自学成才者来说是屡见不鲜的。

他身上这种强大的结构本能也说明了哈代的风格为何从未有过发展,他的手法为何一直没有变化。如果不考虑主题,他的早期诗作可以很方便地置于其晚年诗集中,反过来也一样,他对于其诗作的写作时间和归集相当随意。此外,他最强的能力不是耳朵而是眼睛,我相信,在他看来,诗作的存在方式更像是印刷品而非朗诵对象。他如果朗诵自己的诗作,可能也会结结巴巴,但我不认为他会因此感到不好意思,并尝试加以改进。换句话说,对于他来说,诗歌的宝座就在他的思想中。无论他的某些诗作看上去多么像是面向人群,可它们与其说是真的在寻求公开朗诵,不如说是营造了一幅幅想象中的朗诵场景。即便他那些最为抒情的诗作,也只是对我们称之为诗歌抒情的东西作出了精神手势,它们更愿意紧贴在纸上,而不是运动于你们的唇间。很难想象哈代先生对着麦克风大声朗诵自己诗句的模样,不过我想,麦克风当时尚未发明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