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2/4页)

在弗罗斯特《步入》一诗的开头,我们又看见那只画眉。你们知道,鸟儿(bird)经常被视为歌手(bard),因为从技术上讲,两者都会歌唱。所以,当我们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就应该记住,我们这位诗人可能将他心灵中的某些部分托付给了这只鸟。实际上,我坚信这两只鸟是有关联的。它们的不同之处仅仅在于,哈代用了一首诗中的十六行诗来引入这只鸟,而弗罗斯特则在第二行就切入正题。总的说来,这体现着美国人和英国人之间的不同,我指的是诗歌上的不同。由于更为丰硕的文化遗产,更为丰富的文化选择,一位英国人在开始写作一首诗时所要耗费的时间通常就会长得多。他的耳朵对回声的感觉更敏锐一些,因此,他在开始点到主题之前会先练练肌肉,展现一下他的技巧。通常,这种创作方式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即这首诗的阐释部分会和实际讯息一样庞大,使人觉得冗长。当然,这一点也并非一定会成为缺点,关键要看写诗的人是谁。

现在,让我们逐行看一下这首诗。“我来到树林边缘”(As I came to the edge of the woods)一句非常简单,它提供了信息,表明了对象,确定了格律。从表面上看,这一行很单纯,你们怎么看呢?是的,是这样的,除了“树林”(the woods)二字。“树林”会使人产生怀疑,而这个“边缘”(the edge)字也同样使人疑惑。诗歌就像一位出身名门望族的夫人,其中的每个字眼实际上都带着诸多典故和联想。自十四世纪以来,树林就一直散发着浓重的“幽暗的森林”[5]的味道,你们一定记得,这片“密林”曾把《神曲》的作者引向何方。无论如何,当一名二十世纪诗人以发现自己站在树林边作为一首诗的开头时,这里面就有一定的危险成分,或至少有一种危险的暗示。“边缘”就其本身的含义而言,是相当锋利的。

也可能并非如此,可能我们的怀疑毫无根据,也可能我们太偏执了,对这一行诗太过深究了。我们来看看下一行,我们会读到:

 

我来到树林边缘,
画眉的音乐——听!

 

我们看上去像是犯傻了。还有什么能比这个过时的、维多利亚式的、仙女神话般的“听”(hark)一词更平淡无味的吗?一只鸟在歌唱,快听!“听”字确实应当属于哈代的某首诗,或是一首谣曲中;或是出现在一首叠韵诗中,那就更妙了。这个词暗示了一种不会表达任何不幸的遣词造句水准。这首诗将以一种舒服的、悦耳的方式继续下去。至少,在听到“听”这个词之后,你们会想到:等待着你们的将是某种对鹃科鸟类之音乐的描述,你们会进入一片熟悉的领地。

但这只是个圈套,就像以下两行所表明的那样。这只是弗罗斯特硬塞进两行诗中的一个阐释。突然,诗锋一转,词汇和音区以一种不适当的、平淡无味的、不悦耳的、非维多利亚式的风格发生了变化:

 

此刻林外若是黄昏,
林中就是暗影。

 

“此刻”(now)一词为想象留下的空间很小。此外,你们会发现,“听”(hark)和“暗影”(dark)是押韵的。“暗影”就是“林中”(inside)的状态,它并不仅仅暗指树林,因为逗号使“林中”与第三行的“林外”(outside)构成了尖锐的对峙,而且这一对峙是在第四行中出现的,这就使得语气更为强烈了。更不用说,这一对峙仅仅表现为两个字母的替换,即在d和k之间用ar替换了us。元音实际上还是同一个。我们在这里所看到的不同仅在于一个辅音字母。

第四行隐隐有一种令人窒息的感觉。这与重音的分布有关——它与前两行的重音分布有所不同。本诗节在这一行中可以说是突然收尾,“林中”之后的停顿愈发强调了“林中”的孤立。此刻,当我向你们道出这种带着明显倾向的阅读理解时,我是想要你们特别留意诗中的每一个字母和每一个停顿,哪怕仅仅因为这首诗写的是一只鸟,鸟语就是靠停顿传达的——或者你也可以说,是靠一个个字符传达的。由于拥有大量的单音节词,英语很适宜于这种鹦鹉学舌的工作,音步越短,加在每个字母、每个停顿和每个逗号上的压力就越大。无论如何,“暗影”在字面上将“树林”处理成了“幽暗的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