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口(1983—1984)(第3/6页)

她坐到我床上,推了我一把,说:“你这个叛徒!”

我没有停笔,只是心不在焉地说:“为什么这样说?”

“你亲了一个女孩。”

我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你怎么知道的?”

“我有个朋友瞧见了。她说,就在咱家门口,你还把舌头伸进了人家的衣领,你们就像两只拉布拉多犬。”

丽兹笑着夺走我的记事本,在上面画起了小人,还到处涂写她的名字。丽兹,丽兹,丽兹。

接吻的事情的确不假。我能把女孩子当成哥们儿,与她们谈笑,也经常收到偷偷塞给我的表白信。生活似乎充满了希望,我的自信也日益膨胀。我虽然是班长,却经常在上课时说闲话,或是做鬼脸,懒洋洋地把腿搁到桌上,直到老师发出警告。后来,我意识到这样的行为是自大的表现,但在当时,我习惯在朋友面前发号施令,很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我开始和高年级的男生来往,经常跟人打架。只要有新人敢对我出言不逊,我会立马冲上前去揍他一顿。这样的争执虽然不能当真,但也并非儿戏。有些高年级男生已经开始吸大麻、喝酒了,但当他们递酒给我时,我还有些犹豫。我不会告诉他们我喜欢读书和写故事。我害怕招来嘲笑,只得小心掩饰自己的这一面。

“接吻的感觉如何?”丽兹把笔记本扔到我怀里。

“不关你的事。”

“快说,我们之间可是无话不谈的。”

“对,但我现在不想说。”

我起身走到父亲的书房里,那儿总有一股积满灰尘的文件夹和旧纸张的味道。听见姐姐跟来的声音,我装出很忙的样子,在书桌的抽屉里翻找起来。我看到了眼镜盒、墨水瓶和泛黄的笔记本,但在最下面那层,我发现了一台徕卡相机。黑色的机身,白色的镜头,原封不动地放在包装盒里,我从没见过父亲拿它拍照。抽屉里还有一封用法语写的信,上面的笔迹十分陌生。

亲爱的斯特凡纳,送你这台相机,愿它能让你时刻谨记自己是谁,谨记生活中的大忌。请试着理解我。

这封信是谁写的?我把它放回抽屉,拿起相机检查起来。我打开胶卷盖,转动镜头。与此同时,从窗外吹进的灰尘在阳光中飞舞。

丽兹在一面小镜子里看见了自己。她兴高采烈地瞧了个够,才转过身来看向我。

“要是我还没跟人接过吻呢?”

“什么?”

姐姐紧咬着下唇,不说话。

“可你总跟我们说你交往的那些家伙,”我晃着手中的相机,“你满嘴都是这些故事。”

“我的初吻得是特别的,我……”

随着吱啦一声响,马蒂出现在门口。但凡有人在家里交换秘密,无论何时何地,都逃不过他的第六感。他脸上诡异的笑容告诉我们,他已经偷听好久了。

马蒂那年十三岁,总是独来独往。他戴了副镍丝眼镜,整个人苍白而瘦削,跟一段粉笔似的。他自己也是个孩子,却讨厌别的孩子,除了缠在大人身边,不愿意跟其他人来往。他一直活在姐姐的阴影里,丽兹总爱千方百计地逗弄他,在学校里对他不屑一顾,还嘲笑他没有朋友。现在对他而言,简直就像收到了一份从天而降的厚礼。他掌握的这个机密足以让姐姐在学校里的声名毁于一旦。

“有意思。”他说,“原来你拒绝所有人是因为你害怕啊?看来你还是个一心只想画乱七八糟的画、偎依在妈妈身边的小孩子啊。”

丽兹过了好久才镇静下来。

“你要敢告诉别人,你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