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陌生男人的登门(第3/4页)

奇怪的是,即使不太光彩,我还是开始喜欢上了这个小酒馆,工人们在这里营造出的烟酒气甚至成了刻在我记忆中的某种情感标记。去的次数多了,我也就习惯了。在等待父亲喝完那杯酒,或者说那些杯酒的同时,我会坐在酒红色的皮凳上。椅面的边缘镶嵌了一圈圆钉。我只好数钉子玩,还默默地用钉子打赌,测验自己的运气:“数到第十颗钉子,我们就回家……”与此同时,我会用眼角打量着父亲杯中还剩多少酒。如果很快就要数到十了,我就会放慢速度,企图正巧赶上父亲抬手宣布离开。问题是父亲每晚在酒馆逗留的时间与日俱增,为了多给他一些时间,我增加了数图钉的数量,但却毫无用处,他总有办法让我赌输。有几次,我已经把椅面上的钉子数了三圈了,于是去拽他的皮衣衣角:“好了,我们回去吧……”然而,他总还有一巡酒没喝完。“噗!等一下!我们还有时间!”他对我说这话时似乎想要吹口哨,但并没有成功。

在酒吧里,有样东西让我觉得棒极了,那就是吧台尽头的泡泡糖自动售货机。每天晚上我都会入迷地抬起眼睛,观察着这个装满各色小球的大玻璃泡,脖子都快仰断了。一旦有客人买泡泡糖,我就会等着听机械旋钮在机器内部搅动泡泡糖的声音。可我只有六岁,还没钱给自己买泡泡糖。酒吧老板见我总在这机器附近转悠,便很快明白了我也想吃泡泡糖。所以只要看到我在等爸爸,他就会从吧台的另一边绕过来,穿着他那条满是酒渍、咖啡渍的深蓝色围裙。“你好呀,我的小弗朗丝特。”他边说着边用手捏了捏我的脸颊。然后他冲着泡泡糖机就是一拳,把掉下的那颗泡泡糖送给我。我总会默默地用糖的颜色打赌:“如果是个绿色的,就意味着我们要回家了……”

如今,我在酒吧里度过了很多时日,这里的人都像招呼老主顾一样欢迎我:“哦,小弗朗丝特来啦!”在我看来,这里几乎是家的延伸,是家的另一个房间。我甚至观察到了另一个奇怪的现象。老板过来送我泡泡糖时,他似乎瞬间变矮了。为什么在吧台后面会比在吧台前时个子高?奇怪。一天,我决定亲自去一探究竟。钻到了吧台后面,我发现老板其实站在一个二十厘米左右的高台上。在那时,所有的小酒馆都会有这种台子,为的就是让老板能够观察到店里酒鬼们的一举一动。

在我到来时,父亲通常把胳膊肘抵在吧台上,手里握着一只酒杯,同朋友们聊天。他的朋友就是凯驰酒厂的工人们。他们总是同样的一拨人。有时,如果在酒吧待时间长了,我就会看到他无精打采地靠在桌子上,用手掌撑着脑袋维持平衡。他经常和一个头戴蓝色贝雷帽的大胡子在一起,这个小个子先生说起话来总是含糊不清。还有些时候,我们会顺利地回到家去,我的小手放在他的大手中,被紧紧握住,这手上沾了血污和酒渍。这二十多米的距离能让我感受到一点父亲的温情。算上因为酒醉走出的曲线,估计有三十米。虽然这根本不能和我在卢梭爸爸妈妈家获得的爱相提并论,但总归比没有的强。另外一些时候,我就不那么受待见了。如果他已经在酒吧待了很久或喝了太多,就会冲我喊:“哎哟,蝈蝈,你来啦?!”我能够根据他的眼神判断出他喝了多少。如果他的眼球在眼眶里来回转动,不能盯住固定的一个点,就说明为时已晚。反之,如果我来得太早,他还没喝够,就会恼火地盯着我的双眼:“什么,你这就来了?!”我呢,事实上我想要的不过是个小小的拥抱,一点温情。不过我毕竟有免费的泡泡糖吃,这已经很不错了!

终于,在二十点三十分左右,我们推开了家门,晚饭通常已经做好了。我们坐在餐桌前,一言不发地吃着。这种状态并不会持续很久,因为几分钟之后我们就会上床睡觉了。她展开折叠床,过不了多久,父亲的呼噜声便充斥在这二十平方米的可怜房间里。在午夜和凌晨一点之间,他会再次起床去工作。因为我们都挨得很近,他不得不抬腿跨过去才能出门。再加上家里总是乱糟糟的,他每次都会把我们吵醒。一大早,我们会把所有东西收拾好,把折叠床还原成沙发,把父母的衣橱床合拢,把罗伯特的椅子放回原处,椅背靠墙。在离家上学之前,我还会把早餐的碗碟洗好。啊,这有什么?八岁的我当然可以像大人一样洗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