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梦游(第4/6页)

胥门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拆掉,胥江上的姑胥桥连接着苏州新老城区。苏州有许多老桥和仿老桥,站在姑胥桥往胥江口望去,一座水泥与铁组合的桥极有味道,虽说这味道是半殖民地的,水泥已经变成荒城的黄昏色,而铁也发出骨头里的深红。胥江在这一段水面开阔,风雨如晦的天气,反而会松一口气。

那座水泥铁桥,大名“万年桥”。

伍子胥逃到吴国,在苏州街头行乞,遇到专诸。专诸的长相,《吴越春秋》记载,与施瓦辛格差不多。那天专诸正与市井小儿打架,打得正欢,忽听妻子一声喊,忙松了手,乖乖回家;伍子胥奇怪,他问专诸,专诸回答:“夫屈一人之下,必伸万人之上。”这大概想写专诸的抱负。而京剧《鼎盛春秋》,专诸与人打架,听到母亲叫唤,吓得忙住手。这大概想写专诸的孝。《吴越春秋》更有意思。《吴越春秋》并不足信,许多段落读来却有趣味,赵晔有支写小说的妙笔,我可以抄一段比较一下。我在上面说“那天专诸正与市井小儿打架,打得正欢,忽听妻子一声喊,忙松了手,乖乖回家”,这是闲聊式的,没什么笔法。赵晔是这么写的,的确小说家言:

专诸方与人斗,将就敌,其怒有万人之气,甚不可当,其妻一呼即还。

像一个人恶狠狠抱着电视机举高要扔,忽然,轻轻放下了。这个比方并不准确,甚至恶俗,我常常有些恶俗的比方。赵晔这一段好就好在一琢磨,字里行间有种洒脱感。不是幽默,是洒脱。走笔洒脱,尤其是小说家,大不容易。

京剧里的伍子胥背着把剑,还拿着支箫。一剑一箫,凡识字的中国人都对此崇尚,不识字的中国人更对此崇拜。我也爱剑爱箫。箫是“礼”的象征;剑是“法”的符号,但它们一旦成为象征和符号,我又不喜欢了。我喜欢有茶味的剑,有酒气的箫,什么意思?我有一位朋友,少年时期风神俊朗,追他的女性风起云涌,他在几个人之间犹犹豫豫,后来他在她家见到墙上挂着支箫,觉得非她不娶。我以为他是趣味的,要娶一支箫回家。我另一位忘年交嗜好酱菜,就娶一缸酱菜回家——这是民国年间的事,老先生娶妻,娶会做酱菜的女人。

鱼米之乡河鲜常吃,海鱼不常见。我记得父亲在天井宰杀乌贼鱼的情形,很清晰,没走样,几乎成为一幅世界名画:

他蹲在井台旁边,穿着军装,那时军管时期,机关工作者都会领到两三套军装。

一木盆乌贼,他一条一条杀着。

脏兮兮的身世被剖开,竟能从这样脏兮兮的身世里抽出一根银白色的凉透了的骨头。

摸摸,银白色轻盈无比,两头尖锐圆通着概括港口和观看。

它也会观看,看我。

在我父亲身后,是乌贼之血抹出的暗蓝。

乌贼之血是蓝的,暗蓝的,用手指去捻,捻在手指上,会越捻越蓝。

这情形之所以记得,也因为是我与父亲不多的一次我感到融洽的情形,或者说感到被爱。他杀完乌贼,挑根最大的骨头,为我雕艘帆船。

从乌贼脏兮兮的身世里能抽出一根银白色的骨头,我总觉得是条诡计。

公子光与吴王僚是堂兄弟,光的父亲诸樊,是嫡长;僚的父亲馀昧,是老小,诸樊死了,王位传给他的另一位兄弟馀祭,馀祭死了,王位传给最小的兄弟馀昧。馀昧死了,王位传给他的儿子僚,光作为嫡长诸樊的儿子,并没有不服,因为吴国一直有让国遗风。只是伍子胥到来,文化开始变化。

伍子胥是政治家,欲报楚平王杀父杀兄之仇实在是他对自己能力的检测,利用僚没有利用到手,他就巴结光,把专诸献出,去刺杀僚。由于伍子胥的出现,僚和光之间必然要死一个。伍子胥把僚利用到手,死的就是光,反之就是僚。让人死,这是能力检测过程中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