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侧金盏花——比人类更古老的杂草(第3/6页)

杂草顽强而又无处不在的生命力,仿佛是从神话中得来的力量。即便埋在土中,它们也能活上数百年。它们熬过了冰河时期,经历了农业革命,挺过了全球战争。它们记录着人类在大洲间的迁徙,忠诚持久度不亚于语言。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正是激发少年时代的爱德华·索尔兹伯里想象力的原因之一。他出生于1886年,彼时索尔兹伯里家族正是赫特福德郡的显族,他从小就喜欢在当地的乡村四处搜罗。十几岁的他已经表现出了成为植物学家后所具备的好奇心和天分。他在一个硬石堆上发现了一株自己不认识的植物,于是便把它送到邱园(亦即他未来工作的地方)去鉴定。他们告诉他,这是一种来自北美洲的植物,叫作豚草,它是菊科家族中一个丑巴巴的成员,并且是美国最为臭名昭著的引起枯草热的过敏源。随后索尔兹伯里——用他自己的话说——“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些石块是作为船上的压舱石被从美国带到英国的。豚草的种子(长有刺)一定是挂在了石块上,横渡大西洋,然后发现赫特福德郡的路边还算是个与美国相仿、过得去的环境,便这样扎下了根。

爱德华·索尔兹伯里后来去伦敦帝国学院学习和工作。他阅读了达尔文的著作,发现这个伟大生物学家的好奇心和一些非传统的实验手段与自己十分相似。达尔文也对杂草很是着迷,觉得它们的生命过程是快进了的演化过程。他认为它们会靠海水传播种子,并测试了盐水对种子萌发的影响。他想知道种子能否在死鸟的胃里旅行,还成功地把他从蝗虫粪便里提取的种子种活了。他从一只红腿鹧鸪伤腿上的泥巴里,养出了八十多种植物。他在肯特郡的故居有一片“杂草地”,他在这里进行了历史上首次杂草竞争力的量化实验。达尔文清理并挖松了一片3英尺(约合0.9米)长、2英尺(约合0.6米)宽的土地,然后观察会随机长出什么植物:“我把所有长出来的本地杂草都记录了下来,在357种杂草中至少有295种被毁掉,毁掉植物的主要凶手是鼻涕虫和各种昆虫。”这个数据可能会让园丁们略感欣慰——如果不是还有62种植物没被吃掉的话。达尔文没有明确指出这些物种分别是什么,但毫无疑问应该都是些熟面孔。

索尔兹伯里自己的实验与达尔文的思路基本一致。他想要研究让杂草——尤其是耕地中的传统杂草——大获成功的耐力特点和机动性特点。他设计的测试很像小孩子拿植物玩的游戏,而这些有失成年人庄重的实验由一个同事口中“高领领圈和鞋套都十分考究”的人实施,想必更是让周围的人感到奇怪。为了测试靠风力传播种子的植物——如种子自备乘风装置的蓟和蒲公英——效率如何,他在一个没有空气流动的房间里放置了一架梯子并站上去,然后把种子抛下,测量它们从10英尺(约合3米)高的空中落地所需的时间。醉鱼草长着翅膀的果实用了5秒,千里光的降落伞飞行了8秒,款冬则用了21秒。柳兰的羽毛状种子成绩最好,足足飘了1分钟才平稳落地,这也许是它们在伦敦轰炸遗址中分布如此广泛的部分原因。他还在动物粪便和鸟类排泄物中搜寻,看看它们是否也是杂草传播种子的中介——然后他会把裹着粪便的种子种进花盆,看它们能否萌发。(常见的麻雀是特别有用的传播者,索尔兹伯里从它们的排泄物中种出了车前草、千里光、繁缕和荠菜。)他甚至认为自己也是一个潜在的传播者,他颇为出名的一个举动,是从自己裤脚卷边里带回的零碎中培育出了二十多种共计300株杂草,很显然,裤脚也是很好的繁殖体收集器(尽管同在脚踝的鞋套没能发挥作用)。“鉴于裤脚中的种子十分松散,”他不厌其详地写道,“有些会时不时从裤脚中颠出来,所以着裤者就像香炉散发烟雾一般,走到哪里就会把种子散播到哪里。”他还用自己鞋上刮下来的泥土重复了这一实验,发现“一只鞋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轻易传播至少六个繁殖体”。对于那些从没想过自己也是个如此好用的传播工具的人而言,索尔兹伯里的发现在当时肯定让他们大吃了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