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堂(第3/8页)

妻子说:“来,见见罗伯特。罗伯特,这是我丈夫。我跟你聊过好多他的事儿。”她笑容满面,拉着盲人的大衣袖子。

盲人放下手提箱,伸出了手。

我握住了他的手。他紧紧握着我的手,攥了一会儿,才松开。

“我觉得就像我们已经见过面似的。”他说话轰隆隆地响。

“我也是。”我回答。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然后我说:“欢迎啊,总听她提起你。”我们移动起来,凑在一起像个小组一样,从门廊走进客厅,我老婆一直拉着他的胳膊引导着他。盲人用另一只手提着箱子。我老婆不时提醒他。“左转,罗伯特。对了。现在,小心,这有把椅子。好了,就坐这儿吧。这是沙发,我们两周前刚买的。”

我谈起以前的旧沙发,我喜欢那个,但没提这一点。我想说点别的,闲聊嘛,比如沿着哈得逊河坐火车过来,两旁的风景如何。要是从这儿去纽约,你应该坐在车厢里的右手边,要是从纽约来这儿,要坐左手边,诸如此类的话。

“这趟火车坐过来,感觉还好吗?”我说,“顺便问一句,你坐的是哪一边呢?”

“哪边?这叫什么问题?”我妻子说,“坐哪边有什么关系?”

“我就是随便问问。”我说。

“右边,”那个盲人回答,“我已经有将近四十年没坐过火车了。上次坐,我还是个小孩子,和我父母在一起。很久以前了。我都快忘了那是什么感觉。现在,我的胡子密得都能放得下一整个冬天了,”他说,“反正别人这么跟我说的。我看起来是不是很神气,亲爱的?”盲人对我妻子说。

“你看起来是卓尔不群,罗伯特。”她说,“罗伯特,罗伯特,见到你真的太好了!”

我妻子的目光终于从盲人身上移开,她看了看我。我感觉得出来,我现在这样子,是她不太喜欢看到的。我耸耸肩膀。

我从没见过,或是认识任何失明的人。这个盲人快五十岁的样子,块头很足,秃顶,塌着肩膀,就像是一直扛了重挑子过来的。他穿着棕色的休闲裤,棕色的鞋,浅褐色的衬衣,打了领带,套着外套。很利落。还有络腮胡子。不过,他没有拄拐杖,也没戴墨镜。我还总以为盲人都戴墨镜呢。说实在的,我倒是希望他戴一副。乍一看,他的眼睛跟任何人的眼睛没什么两样。但如果你仔细看,还是能看出点区别来的。首先是眼白太多,其次,眼窝里瞳孔到处乱转,他自己似乎控制不了,或者根本就不知道,怪叫人害怕的。就在我盯着他的时候,我看见他左瞳孔向他鼻子那儿扭,而右边的瞳孔则努力保持着不动。但也只是徒劳,因为那只眼睛可不管他知不知道或是愿不愿意,就是自己一个劲儿乱转着。

我说:“我给你倒杯酒吧。想喝点什么?我们这儿什么都有一点儿。喝酒是我们的一种消遣。”

“老弟,我自己就是个苏格兰人。”他这个大嗓门,说话可真够冲的。

“好的。”我说。老弟!“你当然是。我早就知道了。”

他坐在沙发上,手指摸着他的手提箱。他是在说他的胡子。这倒不能怪他。

“我把箱子给你搬到楼上去吧。”

“没事,”盲人大声地说,“我上去的时候,顺便把箱子带上去吧。”

“苏格兰威士忌里加点儿水吗?”我说。

“一点点。”他说。

“我猜就是。”我说。

他说:“就加一点点。那个爱尔兰演员,巴里·菲茨杰拉德,知道吗?我跟他一样。菲茨杰拉德说过,我喝水的时候,只喝水。喝威士忌的时候,只喝威士忌。”

我妻子笑起来。那个盲人把手放在胡子底下,慢慢地拢上来,然后再松开,让胡子自己落下去。

我倒了酒,三大玻璃杯苏格兰威士忌,每杯里都掺了一点儿水。我们舒舒服服地坐下来,聊起了罗伯特这次旅行。先是从西海岸到康涅狄格的一长段飞行,我们已经说过了。然后是从康涅狄格坐火车到这儿。谈到这段旅程,我们又喝了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