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达什伍德太太留在诺兰庄园,好几个月没有走;这倒并不是那一看见就会勾起强烈伤感的一处处熟悉地方已不再触目伤心了,她才不想搬走;实际上当她精神开始振作,不再追怀悲苦的往事来加剧痛苦,并且能把心思放在其他事情上的时候,她就急着要走,不顾劳累地各处打听,想在诺兰庄园附近找一处合适的住所,因为她决不愿离开这亲爱的地方太远。但是她打听不到一处既能让她们住得舒服称心、又能让她办事慎重的大女儿满意的地方;好几处房子都是母亲看中了,而大女儿经过比较周密的考虑后,嫌房子太大,她们住不起,才放弃不要的。

达什伍德太太曾听丈夫说过,他儿子已经郑重答应过要照顾她们,他才没有牵挂,临终时放下了一件心事。对这保证的真诚,她跟她丈夫本人一样,并无怀疑。她想到这件事时是满意的,这是为她女儿们着想,至于她自己呢,她相信即使手头的钱比七千镑少得多,她也能过得蛮富裕。她也为她们这位哥哥,为他这个人的好心肠高兴;她原以为他不会这么大方,后悔当初错怪了他。他对自己和对妹妹们的关切使她相信,他是真正把她们的幸福放在心上的,因此很长时间她都一直对他的慷慨大方深信不疑。

当初她刚跟儿媳妇见面的时候,看着她就不大顺眼,现在和她同住了半年,对她的性格更加了解,就越发看不上她了。如果不是出现一种特殊情况,让达什伍德太太觉得女儿们继续逗留在诺兰庄园更为合适的话,那么即使她这方面处处考虑到礼节和做婆婆的身份,这两位太太也决不会认为能这么长时间住在一起的。

当时的情况是,她的大女儿和约翰·达什伍德太太的弟弟逐渐相好起来了;这位年轻人举止正派,讨人欢喜,他姐姐来到诺兰庄园住下不久,就介绍他跟她们认识了,以后他绝大部分时间都住在那里。

有些做母亲的出自利害考虑,也许会鼓励这种亲密关系,因为爱德华·费勒斯是一位已故财主的长子;有些做母亲的由于慎重,也许会加以约束,因为他本人的钱很少,他的财富全得靠他母亲的遗嘱决定。但是达什伍德太太却哪一桩都不放在心上。在她看,只要他看起来可爱,爱她的女儿,埃莉诺也有意爱他,这就够了。贫富悬殊就得拆散一对情意相投的情侣,她压根儿就反对;而且,她认为,凡是认识埃莉诺的人,决不可能不承认她的美德。

她们对爱德华·费勒斯抱有好感,并非由于他的仪表和谈吐有什么特殊的魅力。他不漂亮,态度呢,必得相处熟了,才能让人喜爱。他脸皮太薄,露不出他的真面目;但是等到他克服了天生的羞怯以后,他的一举一动却都显得心胸开朗,富于感情。他理解力强,教育又扎实地增进了他的见识。但是无论他的才能或者性格都无法满足他母亲和他姐姐的愿望,她们渴望他成名——成什么样的名,她们也没有准主意。她们要他不管怎样总要能崭露头角才行。他母亲想劝他搞政治,让他进议会,或者看到他交上几位当代名人朋友。约翰·达什伍德太太也是这样盼望的;不过,在他获得这一类鸿运之前,如果能看到他坐上一辆四轮大马车,倒也能安抚一下她的野心。可是爱德华无论是对名人或者对大马车都根本没有兴趣。他一心想的只是家庭舒适和安宁的生活。幸好他有个弟弟,比他有出息。

爱德华在这座府邸里住了好几个礼拜,才多少引起了达什伍德太太的注意;因为那时她心情悲恸,对周围事物全不关心。她只看到他文静,不冒失,因而喜欢他。她伤心时,他没有不知趣地找她说话,打搅她。有一天埃莉诺偶尔谈起他的为人跟他姐姐不同,这才引起她对他的注意,觉得他不错。这样的对比,对她母亲来说,正好是为他做了最强有力的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