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好几个小时之后,我在回到德国的第一个寂寞夜晚,又重读了那封信,再次重温我们共度的时光。回忆很容易,但却已经开始困扰我,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这比我的军旅生涯还真实。我仍旧可以感觉到手里握着的莎文娜的手,仿佛还可以看到她摆摆头、甩去头发上的海水。想到她第一次冲浪成功时我的讶异,不禁大笑出声。和莎文娜在一起的时光改变了我,队上弟兄也明显注意到我的变化。接下来的几个礼拜,老友托尼就不停捉弄我,还一边沾沾自喜,认为事实证明了他那“红粉知己举足轻重”的理论非常正确。告诉他莎文娜的事是我自找的,托尼想知道的比我想说的还多。有一天看书的时候,他就坐在我对面,笑得像个白痴。

“再跟我说说你那狂野的假日恋曲。”他说。

我逼自己盯着书本,努力忽视他。

“莎文娜,是吧?哎,这名字真赞。听起来就是很……有气质。不过我敢打赌,这小妞在床上一定是只小野猫,是吧?”

“托尼,闭嘴。”

“少跟我来这套。我不是一直都在注意你吗?不是跟你说过要出去走走?看吧!早听我的话多好,现在该是你回报我的时候啦!来,每个细节都给我说清楚。”

“关你屁事。”

“喝了龙舌兰吧?就跟你说这招一定有用。”

我什么都没说。托尼两手一摆:“别这样嘛,至少可以告诉我这些,是不是?”

“我不想谈这个。”

“因为你恋爱啦?是啊,你是这么说的。不过现在我感觉,好像一切都是你编出来的。”

“没错,都是我编的。可以换话题了吧?”

托尼摇摇头,从椅子上站起来。“我看你是害相思到无可救药了。”

我什么都没说。不过托尼走开时,我明白他说得很对。我的确是无可救药地迷恋着莎文娜。为了跟她厮守,我愿意做任何事,甚至申请调回美国。我那身经百战、经验丰富的指挥官看起来好像愿意慎重考虑,因为他问我原因时,我说是为了我爸,没提莎文娜。他听我讲了一会儿,随后靠向椅背,说:“除非令尊的健康出状况,否则机会不大。”走出指挥官办公室时,我知道,接下来至少有半年的时间我哪儿也去不了。我也没掩饰自己的失望。下个月月圆的时候,我走出兵营,步向营区里踢足球的草地,躺在地上望着天上的满月,心里想着过去,恨自己身在离家千里远的地方。

我和莎文娜常打电话或写信,当然,也发电子邮件,不过很快我就知道莎文娜偏好通信,也希望我这样做。“我知道写信不像电子邮件这么快,不过我就是喜欢这一点。”她在来信里这样写,“我喜欢在信箱里发现来信的惊喜,也喜欢等着拆信的那种焦急期待。我还喜欢把信带在身上,可以找时间从容读信。喜欢坐在树下,一边感受吹在脸上的微风,一边读着信上你写来的字句。我喜欢想象你写信的样子,想着你身上穿的衣服、周围的环境,和你握笔的样子。我知道这听起来很老套,甚至不切实际,不过我总是想象你身在帐篷里,坐在一张临时拼凑起来的书桌前写信,桌上点着一盏油灯,外头刮着风。跟在一台下载音乐、找数据的机器上读你的消息相比,读真正的信札浪漫多了。”

这个想法让我笑了。莎文娜对我身边状况的想象有点漫无边际。这里没有帐篷,也没有油灯,不过我必须承认,那幅景象比我这儿的木造营房、日光灯和政府团购书桌要更有趣。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对莎文娜的爱似乎有增无减。有时候,我会避开弟兄找时间独处。我总是带着莎文娜的相片,凑近仔细打量她的五官。说来奇怪,我这么爱她,总是记得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但是夏天过去,秋天转瞬即逝,等到冬天来临,我越发感激她给我的这张照片。是啊,我告诉自己要牢牢记住她的样子,却很清楚我已经开始忘记她的某些特征了。或者,是我从来没发现那些细节。比如说,我从相片里发现莎文娜左眼下面有一小颗痣,这点我倒是从没注意过。还有,如果仔细看,莎文娜的笑容有一点歪歪的,不过这些小瑕疵对我来说,只会让她显得更完美。不过,我也恨自己居然是从照片里发现这些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