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言(第4/4页)

我不为康奇斯在刑场上所做的决定辩护,但是我要为进退两难的事实辩护。上帝和自由是完全对立的两个概念。人之所以相信自己想象出来的各种神,往往是因为他们害怕相信自由。现在我年纪大了,才知道人们这样做有时候是很有道理的。但我仍然坚持总的原则,这也正是我的小说核心之所在:真正的自由只存在于两个人之间,永远不可能存在于单独一个人身上,因此也就永远不会有绝对的自由。一切自由,即使是最为相对的自由,都可能只是一种虚构。但是直至今天,我的自由仍然更喜欢另一种假设。

约翰·福尔斯 1976年


[1]亨利·詹姆斯(1843-1916),美国小说家、散文家、文学评论家。

[2]阿兰·傅尼埃(1886-1914),法国作家。H.A.傅尼埃的笔名。

[3]R.杰弗里斯(1848-1887),出身于农民家庭的小说家、散文作家。

[4]见本书结尾处,原文为拉丁文,是一首赞美爱神维纳斯的圣歌,创作于公元四世纪,作者不详。

[5]D.利文斯通(1813-1873)苏格兰传教士,深入非洲腹地从事传教和地理考察活动达三十年。

[6]罗夏(1844-1922),瑞士精神病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