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本丢·彼拉多

新春尼散月十四日的清晨,犹太总督本丢·彼拉多[1]身穿猩红里子的白斗篷,迈着骑兵习惯的蹭步,来到大希律王[2]宫两座配殿之间的遮顶柱廊上。

总督平生最讨厌玫瑰油的香味,偏偏这种香味从拂晓起就搅得他心神不宁,看来今天是个不吉利的日子,样样东西都是不祥之兆。总督觉得,玫瑰味儿是花园里的柏树和棕榈树散发出来的,而且这股该死的气味又跟卫队的皮装具和汗水的臭味混到了一起。总督带到耶路撒冷的第十二闪击军团第一大队就驻扎在后宫侧殿里。此时各小队的火头军已开始造饭,有点呛人的炊烟从那边经过花园上层平台,一阵阵飘到柱廊里来,就连这炊烟里面也掺进了腻人的玫瑰香味。

“诸神啊,你们为何惩罚我?……毫无疑问,是它,又是它,可怕的不治之症……偏头痛,半个脑袋都在痛……药石无功,回春乏术……我要尽量不转动脑袋……”

靠近喷泉的拼花地坪上已经摆好一把安乐椅。总督谁也不看一眼,在椅子上坐下,向旁边一伸手。书记官恭恭敬敬把一张羊皮纸放到这只手里。总督头痛难忍,脸上抽搐了一下,他瞟了一眼羊皮纸上的文字,递还给书记官,吃力地问道:

“案犯是加利利人?案子报送地区长官了吗?”

“报送过了,总督大人,”书记官回答。

“他怎么说?”

“他不肯裁定此案,把长老会议[3]的死刑判决送请大人定夺,”书记官解释道。

总督脸上又抽搐了一下,低声道:

“带犯人。”

随即有两名军团士兵从廊柱下的花园平台上押出一名犯人,把他带上阳台,直到总督的座椅前。犯人是个二十七八岁的男子,身穿破旧的浅蓝色长衫,白色头巾用皮条扎在额上,双手反绑着。他的左眼下有一大块青伤,嘴角也破了,凝着血。犯人用不安又好奇的眼光望着总督。

总督沉默了一会儿,用阿拉美亚语[4]低声问道:

“是你唆使百姓捣毁耶路撒冷圣殿[5]吗?”

总督正襟危坐,犹如一尊石像,说话时只有两片嘴唇微微撇动,绝不敢晃一下那痛得要命的热烘烘的脑袋。犯人手被绑着,身体稍稍前倾,开口答话:

“善人啊!相信我……”

总督马上打断了他的话,仍然端坐不动,声音也不提高:

“你叫我善人?你错了。耶路撒冷全城的人都在悄悄议论我,说我是残暴的怪物,他们说得很对。”随即用同样干巴巴的语调命令道:“来人,叫中队长猎鼠手来见我。”

中队长马克,绰号猎鼠手,奉命站到了总督面前。这时在场的人都觉得,阳台上忽然变得晦暗了。猎鼠手比军团里最高的士兵还高出一头,他那宽大的双肩完全挡住了初升的太阳。

总督用拉丁语对中队长说:

“这名犯人称呼我‘善人’。你带他下去,对他解释一下,应该怎样跟我说话。不过,别弄残废了。”

猎鼠手马克向犯人招招手,示意跟他走,所有的人除了端坐不动的总督,都在目送马克离去。

不论猎鼠手走到哪里,众人的目光总是追随着他,一则因为他硕大无朋,再则,对于初次见到马克的人,还因为他的脸相奇丑无比:他的鼻子被日耳曼人的战槌打烂了。

拼花地坪上响起了马克沉重的皮靴声,捆住双手的犯人无声地跟着他走了。柱廊里一片寂静,听得见阳台边花园平台上咕咕的鸽语声,还有喷水池在唱着奇妙悦耳的歌。

总督真想站起来,把太阳穴伸到水流下面,一动不动地待上一会儿。但他知道,这也无济于事。

猎鼠手把犯人从柱廊下带到花园里,那儿有一座青铜雕像,底座旁站着一名士兵,马克从士兵手中拿过鞭子,略略一挥手,在犯人肩膀上抽了一鞭。这随手轻轻的一击,便打得犯人一头栽倒在地,就像被砍掉了双腿。犯人顿时喘不过气来,面色惨白,两眼失了神。马克左手抓住倒地的人,把他像一条空口袋似的轻轻提起来,让他站好了,然后操着蹩脚的阿拉美亚语,鼻音很重地对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