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摩尔斯在卢浮宫(第5/19页)

在这之前他没有表现出一点儿对写作的兴趣,也没有想过以文学为伴。在耶鲁上学时,他是学校年龄最小的学生,不过他学业很差,行为不端,16岁时就被开除了。他曾经把一头驴锁进了背诵室;在宿舍的门下引爆过自制炸弹。他父亲在家对他监管了一年。他们住在纽约以北的奥琪勾湖边,他父亲建立的一座村庄——库柏镇里。一年之后,父亲安排他坐一艘商船出海。他发现自己喜欢水手的生活,于是参加了海军。就是在那时,他遇到了他在巴黎一起步行的伙伴,沃尔希上校。他本来想把海军作为自己的职业,直到遇到了苏珊·奥古斯塔·德·兰西,她觉得他该安定下来了。

他们于1811年在纽约结婚,先是和她的父母在莫马洛奈克一起生活,后来搬到了奥琪勾湖边的农场上,开始盖一所石头房子。他的父亲1809年过世,给他留下了一大笔钱,他预想着过一个北部乡绅的平静生活。孩子们出生了,债务越来越多,后来发现他父亲的房产是负债的,而且由于经济萧条,家里的土地财产也值不了多少钱,他面临着破产的命运。

他的第一部书《警惕》是一本言情小说,故事发生在英国,有点儿像简·奥斯丁的风格。这部书写得一般,成就不大,在英国被当作了英国人写的小说。不过,库柏发现他喜欢这个工作,喜欢想象作为一名作家可能造成的影响。书是不同凡响的东西,他没有耽搁,又拿起了笔。

他写道:“按照库柏夫人的建议,我又开始写另一个故事。”(他把妻子称做他“愿望的法官”,“对任何事情都有一流的判断力”。他把所写的都朗读给她听,她给他审看了每一页手稿。)这一次结果大不一样,《间谍》是一部完全的冒险小说,以美国独立战争为背景,库柏说小说的主题是爱国主义。这部小说一炮打响。

从此,成功对于他就成了家常便饭。下一部小说《拓荒者》在发行的当天中午就卖出了3500册,不到一年就有了法语译本。

《拓荒者》于1823年出版,那是库柏生活最困难的年代。他建的房子着了火,他两岁的儿子费尼莫尔死了,他有日射病和自称为严重的脾气暴躁症,还有可能是疟疾的发烧。

在《拓荒者》中,他描述的世界很像他的童年,主要是自己喜欢的情景。小说以库柏镇为背景(小说中称为泰普敦),故事的时间是1793年。在《拓荒者》中,他向读者推出了纳蒂·班波,一位消瘦的老西部人,他长年累月穿着鹿皮制成的护腿,因而获得了“皮袜子”的外号。这个人物很像几年前才去世的丹尼尔·布尼。

随后又有两部历史小说:《舵手》是一部航海小说;《莱昂内尔·林肯》的背景是独立战争时期邦克山战役时的波士顿。

在《最后一个莫希干人》中,纳蒂·班波又出现了,背景还是纽约以北,不过这次是60年前纽约的荒野,法国人正和印第安人进行战争,当时的班波正值壮年,是侦察员。库柏写出《最后一个莫希干人》的速度极快,只用了三四个月。这部小说气氛紧张浪漫,充满了暴力和血腥,讲述了当时被称为鹰眼的纳蒂和一个莫希干朋友卿格古柯,在战斗中护送英军将军的两个女儿穿越森林的故事。大段的美国荒野景色的描述——河流、瀑布,还有“遮天蔽日的大森林”,打动了美国读者。其他的美国作家没有进行过这样的描写。小说一发行就在大西洋两岸都获得了成功。

这部小说是1826年出版的,那年库柏出发去法国,而另一部关于纳蒂·班波的小说《大草原》的创作已经开始。库柏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我觉得《拓荒者》《最后一个莫希干人》和这部书会构成一个连续的系列。我承认就目前发展而言,我最喜欢《大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