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难忘的一个官僚同学——我所知道的施启扬(第2/8页)

我的好朋友孟大中在物理系,他的父亲孟昭常和他母亲早在印度离婚,离婚后他和弟弟孟大强都随父亲到台湾读书,母亲仍在印度。有一次聊天,我忽然想起,如果离婚时,离婚证书上兄弟跟了母亲,那么兄弟两人即可视同侨生,不必当国民党的鬼兵了。孟大中听了,为之心动,希望我帮他假造一张离婚证书。我说可以,可是其中法律问题得找施启扬。于是找到施启扬,告以原委,遂由施启扬起草,捏造了一封符合当年印度离婚情况的“离书”,其中每一细节,包括币值换算,都做得天衣无缝。造好后,由我亲自刻印二枚,作为证人。一人名彭立云,一名为孔昭庆,用印后,全纸用茶水泡过,再予晒干,于是大功告成。为求妥善,我建议孟大中去找台大训导长查良钊,查良钊当年也在印度,与孟昭常为旧识,可做人证。查良钊在西南联大时外号“查婆婆”,乐于助人,又为人糊涂,如告之以离婚时兄弟跟了母亲,他必然会跟着说模糊记得,如此在“离书”以外,可多一人证。于是一切依计行事,孟大中果然不必当兵,远走高飞矣!我在《大学后期日记》中1958年5月13日条下写“昨今日皆研究离书”及刻印的事,即隐指此事。7月10日条下写“夜大中请我和启扬晚饭,后去新生看God’sLittleAcre,我是老马请的。”就是事成后孟大中的庆功宴。施启扬当年肯这样义助朋友,冒险一起伪造文书,我至今感谢他。

我在大学的毕业论文题目是《夫妻同体主义下的宋代婚姻的无效撤销解消及其效力与手续》,写作过程中,因为牵涉到中国法制史,特别到法学院找材料。施启扬陪我,拜访了戴炎辉教授。后来我发现原来戴炎辉的著作,多是抄袭日本学者仁井田陞的,特别告诉了施启扬,他大吃一惊。那时他也研究中国法制史,可是法学院的仁井田陞及其他有关法制史的著作,都被戴炎辉借走,别人都无法看到,他乃向我借去不少。他写的借书信,经常是这样子的:

李敖兄惠鉴:

下列诸书写报告须做参考之用,不知贵系图书室或中文系图书室可否借到?若可借到请即交由家弟敏雄携至法学院是幸:

(一)杨鸿烈?《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册)

(二)程树德?《中国法制史》望能速借,劳神之处谨先在此致谢。专此敬颂学安

(请代向贵室诸室友问好。)启扬上5月16日

李敖兄:

来访未遇。《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发达史》及《历代刑法志》我已取去,学期结束前(1月15日前后)奉还。

祝愉快!启扬留12月24日中午

我们在大学的时候,书籍贫乏,今日不难找的书,当时都视为奇货。从这两封信中,也可约略看出那时大学生的处境。

1958年8月2日,我大学毕业返回台中,有日记如下:“四时十分与弘、祝公、庭生、鼓应、克斌同车赴车站,华俊与又亮已先赴车站办好行李。至车站时,已人群一片,今日送行者:1周弘2景新汉3马宏祥4白绍康5华昌平6李华俊7陈又亮8陈鼓应9祝庭生10张克斌11袁祝泰12朱广诚13黄锡昌14施启扬15佟耀勋16阙至正17孙英善18林淑美19杨祖燕20杨世彭21袁天中22萧启庆23王尚义24陈良榘25王曾才26李耀祖。”由这段日记中,可见我交游广阔、人缘亦佳。送行人中,李华俊、朱广诚、施启扬都是我台中一中旧识,最早认识的。

我返回台中后,等待南下入营做预备军官。施启扬有信来,也谈到借书的事:

敖兄:

大函敬悉,谢谢您。在校时劳费您代借书籍,至以为谢,并在此致感激之意。您要当兵了,而且是最坏的一种步兵,7日入伍,我因学校有事(现在在系里任助教,无法随便跑)不克返台中送行,又未能到您家吃蛋炒饭、见见静波,甚觉可惜。萧启庆已考取研究所了(罗某亦取了),今后可以劳烦他代借书了。我记得上次在您寝室,见您曾借得商务《万有文库》里的《唐律疏义》,不知您从何处借得,如尚记得请以后来函时,顺便惠示,因萧启庆对多处书籍恐无阁下之熟悉,故先问妥。专此敬颂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