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寻找黄金国 CHAPTER 15 THE QUEST FOR EL DORADO(第4/6页)

牧人的马携带着他们的所有家当:马鞍、铺盖卷、折叠凳、facón刀(刀身约一英尺长,通常背在身后)、一点零钱、银饰品、枪和套索,还有一只嵌银的空心小葫芦。葫芦是用来装mate的,一有机会他们便会用金属吸管喝上几口。就是如此简单。

假如他们生了病,则要完全依靠同伴的医术和药草知识,如果不幸死去,就直接在倒下的地方埋葬。

这些牧人是瓜拉尼印第安人的后裔,他们说的西班牙语我听不太懂。他们个子矮小、皮肤黝黑、体形干瘦、肌肉发达,脾气如同他们赖以为生的那片干硬的土地一样倔强。他们似乎时时面带微笑,起初我觉得有点不自在,因为那笑容仿佛略微带着狂躁的味道。

牧场东部与巴拉那河接壤,但没有通往河边的公路或土路,是真正的荒野。如果发生罪案,这些人就是法官和陪审团,没有执法机构或法律保护他们免受游荡于边境地区的不法分子的侵害——这些法外之徒以抢劫为生。高乔人不希望被外界打扰,当然也不会感谢那些希望干涉自己的人,他们习惯了自我照顾。偷牛贼来自边境,他们称其为brasileños (巴西人),时常令人不胜其扰。但我听说,任何“巴西人”都无法从唐·阿尔弗雷多那里第二次得手。

高乔人的主食是肉。有一次我在那里,他们逮到几只犰狳。晚上,人们在犰狳肚子里塞满东西,外面裹上厚厚一层河岸的泥巴,把泥球滚到火堆的余烬中烘烤。等待一个小时左右,捣碎出炉的泥球,苍白多汁、热气腾腾的肉显露出来后,犰狳骨头和坚硬的外壳自动脱落了。一只七带犰狳能长到约三十英寸长,肉量相当于一只大肥鸡,味道则更像猪肉。吃之前用炭火稍微烤一下,清掉外皮残余的泥壳和灰尘,然后把肉放进锡盘里,将facón放在石头上磨利,切开肉块,用手抓食。身穿雇工的牛仔裤和斗篷,坐在太阳烤热的暖烘烘的土地上,斜靠搭着羊皮的马鞍卷,嗅着空气中数千种新奇的味道,听着瓜拉尼语民歌,看月亮升起、篝火渐熄:这些元素构成了我生命中最难忘的一餐。我的每一种知觉——触觉、听觉、视觉、味觉和嗅觉——沉浸在全新的体验里,被一股奇特的电流击中。这正是我来南美洲的目标。在那个短暂而闪亮的时刻,我找到了我的黄金国。

那天晚上,我在星空下陷入沉睡,梦见自己放弃了一切,过上真正的高乔人生活。虽然过上一段时间你会觉得这样的生活很艰苦,限制也太多,但刚开始的时候,你会完全迷上这种浪漫色彩浓郁的扮演牛仔的游戏。

每天晚上我都睡得很沉,直到曙光初现,丹尼才会叫醒我。没有学校的管束,他很是逍遥,在他的帮助下,我每天都可以学到新的技能。他只比我小五岁,经常和高乔人待在一起,请他们帮助自己完善骑术。雇工们的骑马风格和英国的学校里面教的很不一样,完全不能用“温和”这个词来形容,速度与狂野才是它的本质,而且骑手和马匹都相当顽固,互不配合。我很快便不得不承认,我需要学习他们的骑马方式,因为我的坐骑让我别无选择,它根本不吃英国人的那一套。不过,当我解决了问题——或者应该说是他解决了问题——之后,我们相处得极为不错。

因为语言受限,我很少和牧人直接沟通,但他们还是设法告诉我如何完成游牧生活中必须完成的事情。我猜这是因为我试图模仿他们的言语和生活方式,所以他们接受了我,尤其是那些比较年轻的牧人。我试图从他们的而不是我自己的视角看待生活,试图获得他们的技能、嘲笑他们嘲笑的对象(一般主要是我!),从而得以观察一种几个世纪以来并无改变的生活方式,但这种生活方式在那个时候已经走到了衰亡乃至消失的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