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冬天(第2/4页)

“天呐,玛雅,你说什么?肯尼是他的朋友。”

“你怎么连这个都知道?”玛雅问他。有好几次她看到斯蒂芬上网浏览分数和数据,并痴迷其中。本一言不发,他一手拿着水杯,一手用食指比着玩儿。

服务员过来把空盘子收走,他们又陷入了沉默。该打烊了,服务员扯掉了围裙。斯蒂芬啜了口啤酒:“儿子感兴趣什么,我就爱好什么。”

“肯尼不是我朋友,老爸。”本说,“他是个傻帽儿。”

玛雅冲本努努嘴,本笑了。她把盘子传给本,她吃不了的东西都被本一扫而光。

半夜三点钟。玛雅双臂环腿,蜷坐在黑漆漆的厨房里,她穿着运动紧身裤、运动胸衣和外套。等到天亮,她就能出去了。等到五点钟再出门,才显得正常些。玛雅决定挨到四点钟就出去。她把衣服放在埃莉的房间里,悄悄地穿上。袜子和鞋,她总是放在门边。

厨房灶台上挂着好几个平底锅,上面有六个灶眼,好几排调味品。墙边没有放柜子,而是立着高大的橡木架子,上面陈列着盘子、平底锅和各种炊具。斯蒂芬的爸妈真是有钱人,他们从祖上继承了丰厚的遗产,而斯蒂芬又是家中独子。他们在公园坡[1]那儿有一栋褐砂石别墅[2],离加菲尔德公园一个街区远,那房子并不在曼哈顿,因为玛雅不愿意那么招摇。他们的生活一度十分奢侈,比如,他从来没有去过东岸,就因为玛雅说喜欢东岸的树,他就挥挥手把家搬了过来。

玛雅穿上袜子和鞋子,在那里不紧不慢地系鞋带。她弯着左膝,腿顶着脸,系完了又换右腿。她两手交叉,伸伸左胳膊,又伸伸右胳膊,抻了抻前臂。她带上门,门嘎吱一声,锁“哒”地碰上了。

他们的街区林荫遍布,大多为两三口人住的褐砂石别墅。房主都是最早用中产阶级品味改造翻新街区的人。那时,埃莉正蹒跚学步,玛雅肚子里怀着本。当时第四大道上都是示威者和女同性恋,让人觉得有些新潮。刚开始的那几年,他们还让孩子上那些差强人意的公立学校。玛雅每星期至少看一次索菲和奥特·本特伍德[3]。(甚至他们刚搬到这里的那一年,她都想收养只流浪猫,它已经在他们家花园里游荡了好几个冬天。但是斯蒂芬对猫毛过敏,玛雅知道收留猫的后果会很严重,只好把流浪猫送去收容所。她发现自己这么快就忘掉了这一切,这令她惊讶无比。)

现在公园坡比曼哈顿的某些街区更加炙手可热。道路两旁停的全是斯巴鲁车和SUV.玛雅以前对这些很是着迷,但因口袋捉襟见肘而感到些许尴尬。学者们大都不屑于这种物质享受,而斯蒂芬却帮她实现了这一切:住在林荫遍布的高档街区,在佛罗里达有自己的度假屋,还有那些说走就走的旅行,这一切玛雅在遇见斯蒂芬之前想都不敢想,因而她十分感激斯蒂芬。更棒的是,去年,他们禁足女儿的那个房子刚刚进行了大规模翻修。

他们房子后面有花园,斯蒂芬爱去摆弄,玛雅的书房窗户朝向那里。孩子们小的时候,斯蒂芬去除草或是修剪灌木,孩子们就坐在土里玩。有时,姐弟俩还会挥着斯蒂芬给他们买的小铲子,帮爸爸栽新树苗和花草。斯蒂芬那时穿着卡其布裤子,屁股上磨得很旧,脚蹬一双旧靴子。他离不开自己的生活圈子,从西区到大学预科,再到普林斯顿大学和牛津。然而那时的他看起来多么有趣。那时玛雅会坐在自己的书房里,四壁都是书,面前摆着工作资料,她想人们所谓的“欢乐”也许不过如此吧。

她刚跑出去一个街区就看见了本。她正冲着桥而不是公园的方向跑。公园离这儿只有3.5英里远,离家太近了,锻炼的强度不够。本就坐在门廊的台阶上,用胳膊在膝盖上支起头,懒洋洋的样子。她感觉喉咙里堵得慌,肩膀和脖颈处肌肉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