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第4/4页)

——告诉我,咱说了。

——大概会像个四岁小孩那样说话吧。前提是他能恢复神志。他必须从头学习所有东西,但说话还是会像个弱智。

——哦。他还能走路吗?

——按现在的情况看,他多半再也拿不住杯子了。希望你明白,光是因为我刚才告诉你这些,医院就可以解雇我。

——解雇你,就因为你是第一个肯跟我说实话的人?

——跟你说实话不是我的职责。我的职责是告诉你我们认为我们能处理得了。另外,医院里没有任何人能预测患者会发生什么情况,因此谁也不愿意说了如何如何结果却没有如何如何。他有可能恢复,也有可能——

——死。

——也有这种可能性。

她看着我像是等我提问。也可能我只是在她脸上看到了我想看到的东西。监控器又滴滴一响,但这次她没有吓得一哆嗦。

——是乔西·威尔斯干的吗?于是我提出了问题。这么多年,我一次都没有说过这个名字。始终鼓不起勇气说这个名字。我知道以后我会唾骂自己,因为我居然会放任思绪乱来,不顾这么多年我一直觉得他在追杀我,虽说我确定就算我在路上和他擦肩而过,哪怕他停下脚步和我搭讪,他也只会当我是个无名小卒。

——乔西·威尔斯?

——我不是说他本人。我是说他的帮派。

——你不认识布朗克斯的其他牙买加人?

——这和任何事有什么关系吗?

——他们不叫帮派,叫匪帮。乔西已经在监狱里待了两年,现在哪儿都去不了。

——什么?

——你连一期《集锦报》都没读过?也不看牙买加新闻?他们这个月就要送他来美国接受美国法庭的审判了,我亲爱的。是乔西·威尔斯的匪帮扫射了那家夜总会。人人都知道“碎花布”是顶级大唐帮的夜总会。不是说他们拥有那地方,而是他们总在碎花布厮混。知道好笑在哪儿吗?咱还记得当时在放什么歌,因为咱刚好在问别人,为什么《夜班护士》【264】到现在还这么好听。别问我为什么没看见兆头。乔西·威尔斯的儿子在牙买加被杀,凶手肯定和顶级大唐帮有这样那样的关系。你早早从牙买加逃掉算你走运,但留在金斯敦的我们其他人就倒霉了。

——所以你丈夫只是个旁观者?

——不,女士,他是顶级大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