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历克斯·皮尔斯(第3/3页)

我尽量装得没那么饥渴。我二十七岁,离开大学已经六年,老妈总在问我什么时候能去找份正经工作,而不是当个坑蒙拐骗的左倾分子。她居然听说过“左倾分子”这个词,我不得不刮目相看,但“坑蒙拐骗”应该是听我小妹说的。她还认为我需要一个好女人的爱,而且最好不是个黑女人。也许她看着我,闻到了不自量力的野心。我认为我在努力说服自己的是我不属于那种四处游荡寻找归属感的白小子,想寻求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因为自从尼克松、伏特、五角大楼文件、他妈的卡朋特兄妹、托尼·奥兰多与黎明乐队之后,再也没有东西可以相信了,而上帝知道摇滚乐里什么都没有。我来到西金斯敦,粗胚没来招惹我,因为他们知道我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也许我只是个喜欢怨天怨地的蠢小子。我认为我有问题但其实没问题。

第一次来牙买加的时候,我们飞到蒙特哥湾,开车去内格里尔,我们是我和一个姑娘,她老爸曾经是军人。我很高兴她不知道“谁人”乐队是谁,而是喜欢听地下丝绒,因为她在军事基地和德国孩子一起长大。过了几天,不是说我产生了归属感,事情没那么无聊,但我有了一种感觉,这种感觉(甚至只是一种信念)说你可以停止奔跑了。不,我并没有因此想在这儿生活。但我记得每天清晨醒来,就在气温终于降低的那个时刻,我说,你有什么故事?也许我问的是这个国家,也许是我自己。

关于自己我说得太多了。我还是多想想这个国家在酝酿什么吧,究竟是什么即将爆发。

两周后就是大选。中情局盘踞在这座城市中,沉重的屁股留下了冷战的汗渍。杂志对我没什么期待,无非是有关滚石乐队在录什么的几段文字,外加一张米克或凯斯的愚蠢照片:半戴耳机,镜头里有个牙买加人增添色彩。但去他妈的吧。马克·兰辛在玩什么把戏?狗娘养的不够聪明,没法一个人搞出大动静。明天我要再去一趟马利家。我是说,我预约过的。虽说这在牙买加没有任何意义。还有,威廉·艾德勒到底是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