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对我来说,我不认为她有这样黑的心肠,能做出这样血腥的事情。

——约翰·韦伯斯特,《白色的魔鬼》

跷着脚在酒吧待了一下午,并没能缓解斯特莱克膝盖的肿痛。在去地铁的路上,他买了止痛药和一瓶便宜的红酒,然后便出发去格林威治,安斯蒂斯和他妻子海伦就住在那儿,一般大家都管海伦叫海丽。斯特莱克因为城中线的延误,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到达他们在阿什伯纳姆树林的家。他在地铁里一直站着,把重心放在左腿上,心里再一次为去露西家来回打车花的那一百英镑感到痛惜。

他在码头区轻轨铁路站下车时,雨点又洒在他的脸上。他竖起领子,一瘸一拐地走进夜色中,本来五分钟就能走到的,花了差不多十五分钟。

斯特莱克拐进那条干净的、前门花园平整的坡状街道时,才想起或许应该给教子买一份礼物。他一方面急切地想跟安斯蒂斯讨论法医提供的信息,另一方面,对这个晚上的应酬提不起丝毫兴趣。

斯特莱克不喜欢安斯蒂斯的妻子。那份时常令人倒胃口的热情,掩盖不住骨子里的好管闲事,她的本性就像一把弹簧刀,时不时地会从皮毛大衣里突然冒出来。每次斯特莱克进入她的势力范围,她都要滔滔不绝地表示感谢和关心,但是斯特莱克看得出来,她渴望探知他饱经沧桑的过往的具体细节,探知他那位摇滚巨星的父亲和嗑药成瘾的亡母的情况,斯特莱克还可以想象她渴望知道他跟夏洛特分手的详细内幕,她跟夏洛特在一起总是唠叨个没完,却无法掩饰私底下的厌憎和猜忌。

提摩西·科莫兰·安斯蒂斯的受洗推迟到出生十八个月之后,因为父亲和教父要乘直升机从阿富汗过来,并且要在各自的医院请假。

在受洗之后的那个派对上,海丽坚持做了一个声泪俱下的发言,说斯特莱克怎样救了孩子父亲的命,还说斯特莱克答应做提摩西的守护天使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斯特莱克没能想出什么令人信服的理由拒绝做孩子的教父,在海丽说话时只能低头望着桌布,小心地不去看夏洛特的眼睛,以免被逗得笑出声来。夏洛特穿着——他记得非常清楚——他最喜欢的那条孔雀蓝褶子连衣裙,把她玲珑有致的身材勾勒得曲线毕露。他虽然还拄着双拐,但挽着这样一个尤物般的女人,也算是弥补了尚未安装假肢的那半条断腿,使他从“独脚男人”变成一个胜利者,奇迹般地——他知道每个见过夏洛特的男人差不多都会这么想——捕获这样一个美貌惊人的未婚妻,每当她走进房间,正在说话的男人们都会停住话头。

“科米,亲爱的,”海丽打开门,轻言细语地说,“你瞧你,这么个大名人……我们还以为你把我们给忘了呢。”

从来没有人管他叫科米。他也一直懒得告诉海丽他不喜欢这个称呼。

她给了斯特莱克一个温柔的拥抱,斯特莱克没有回应,他知道这个拥抱是对他的单身状态表示怜悯和遗憾。从外面寒冷刺骨的冬夜走进来,感觉到屋里暖洋洋的,灯火明亮,让他很高兴。他从海丽那儿挣脱出来时,安斯蒂斯大步走了过来,端着一杯毁灭酒吧啤酒作为见面礼。

“里奇24,快让他进屋吧。说实在的……”

可是斯特莱克已经接过酒杯,心满意足地喝了几口,才开始脱大衣。

斯特莱克那三岁半的教子冲进门厅,嘴里发出刺耳的蒸汽机的声音。他长得很像母亲,五官虽然又小又精致,却奇怪地挤在脸的中间。提摩西穿着超人的睡衣,用一把塑料激光剑对着墙乱砍乱劈。

“哦,提米,亲爱的,不能这样,我们漂亮的新涂料……他不肯睡觉,想看看他的科莫兰叔叔。我们一直跟他谈到你。”海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