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别跟不要命的人斗(第2/4页)

否则,何必去呢?

何况不久前,才有个名人相似的案子,“那女人”硬是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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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一一就位,有男也有女,又白也有黑,由其中一位代表宣读判决。

那是为位灰白头发的女士,她缓缓站起身,看了看拳王,又看了看小女生,说出两个字: “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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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一想〗

上面的故事,是用前几年一个轰动美国的新闻改编。

拳王被关了三年,才假释出狱。

那三年,原该是他的黄金时代啊!一个拳王的巅峰能有几年?他却栽在这么一个小女生的手里。

他有名、有钱、有势,为什么输?

很简单!他就输在有名有钱有势。

他因此而自大,先用钱打发小女生,上了小女生的自尊;又坚持不道歉,不认错。

不要说他没理了,就算有理,如果把两个人放在一起,看看那“以大吃小”的画面,只怕有理也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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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弱者,是人的天性。在男女斗争的情况下,同情女性,也是人的天性。

人们会想,弱者明知打不过强者,为什么会反扑?当然是被逼急了!被逼迫的人,理当获得同情!

这就好比,当一只小猫扑向大狗时,无论小猫是不是在撒野,总能得到喝彩。

同样的道理,当比你弱小的人决定拼命,即使你的实力强得多,又有一百二十个道理支持你,也最好不要跟他正面冲突。

不错!你很强,你是可以一刀砍下他的头,而他顶多只能砍你一条腿。到头来,你一定赢,他一定死。

问题是,你非但赢得不光荣,而且当你断了一条腿之后,还能称得上英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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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在地铁车站被抢。抢匪拿尖刀对着他,要他交出皮夹子,又脱下他的项链,再抢走他的手表,但是当抢匪吼道: “还有那个戒指!”

我的朋友迟疑了一下,没立刻摘。

“好!你可以留下戒指。”抢匪居然主动说,接着转身跑了。

不久之后,抢匪被捕。当我朋友去警局的时候,顺便好奇地问了抢匪一句:“你为什么没坚持抢走我的戒指?”

“因为我看你犹豫了一下。那戒指明明不值什么钱,你却迟疑,表示对你有特别的意义。”抢匪说,“我知道你会为它拼命。我只要抢你的钱,可不要跟你拼命!”

由此可知,连抢匪都知道,不要跟拼命的人周旋。

当一个人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他还怕什么?

问题是,这世界上就有许多人,会违反人性地跟你拼命,拼他自己的命!亲人的命!或第二生命--名誉!

请看下一个故事。

故事2:悲悯的悲哀

〖别跟不要命的人斗〗

“你来我家干什么?不是跟你说了吗?我帮不上忙!”法官说完,就把门关上。

他见过这个女人,不!应该说见过这个女孩子。也不知道这女孩怎么弄到地址,昨天已经站在巷口,拦过他一次。

他匆匆躲开了。只记得那张白皙的面孔,还有两行泪。大概才二十岁吧!像他女儿的年纪。

昨天晚上,女儿也打了越洋电话来,说妈妈在那儿过得很好,又要他多注意身体,天冷,别着凉了。

天是凉了!尤其像今天这样的湿雨。走回玄关,有把伞伸出去甩了甩雨水。看见大门下面,露出一双脚。

红色的皮鞋,已经泡在水里,谢尖还对着他。

在雨声中,依稀听见轻轻的、轻轻的叩门声。

想大声喊,叫她走,又怕吵了邻居。沉吟了一下,叹口气。再撑起伞。

“你怎么还不走?”

“您不听我说,我就不走!”小女生低着头,全身都湿了。

“你没带伞?”

摇摇头。让他想起女儿小的时候,冒雨跑回家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