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别跟不要命的人斗

〖当一只小猫扑向大狗,不论大狗多有理,人们总为小猫叫屈〗

故事1:拳王与小女生的对决

〖同情弱者,是人的天性〗

“这么早打电话给我干嘛?”拳王有点不高兴。

“老大!不好了!昨天你带回旅馆的小妞要告你了!”

“告我?”拳王怔了一下,“告什么?”

“告你强暴。”

“哈哈哈,”拳王笑了起来,“让她告好了!是她跟我到旅馆来,可不是我绑架她。”

“但她说是她挣脱、跑掉的。你是不是没送她回家啊?”

“笑话!我干嘛送她?又不欠她的。何况,我还塞给她两百块,叫她坐车,是她自己不要的。”

“那表示,你知道她不高兴了?”

“知道又怎样?是我宠幸她!跟她上床,是她的光荣。”说完,咔!把电话挂了,翻过身继续睡。

***

跟他上床,是光荣!这句话还真不假。

每次在台上,看拳王不出两三个回合,就把对方撂倒,那四周的小妞,简直迷死了,口哨吹得比男人都响。

“女人哪!只要崇拜你,就想跟你上床!”这是拳王常说的一句话。

也就每天见他带不一样的妞,一个比一个漂亮。尤其最近,拳王担任选美会评审,那些小姐,更是争着投怀送抱。

***

昨天的小女生,就是其中之一。

那女生,个儿真小,怪不得受伤,还弄了验伤报告。

拳王哼了一声:“这是当然嘛!你们想也知道。”

四周助理立刻笑成了一团。

只是跟着记者就来了,挤在旅馆大厅问东问西,据说那小女生已经接受了专访。

“情况不太妙!好汉不吃眼前亏。”经纪人上来说。

拳王霍地站了起来,指指自己鼻子:“她真要告我?”

“是啊!她说如果你不道歉,就跟你没完没了。”

“告好了!老子字典里没有对不起!”拳王吼了回去。

***

当天下午,广播和电视就播了。

第二天,更上了报。好死不死,居然那天晚上,正巧有人为“他们”拍了照,被报纸高价买去,上了头版。只见一大一小,好不配的一个画面。

拳王虽然还嘴硬,经纪人已经紧张了,一边接电话,说:“全是误会!”一边托第三者摆平。而且价码由十万美金,一路加,加到一百万。

那小女生还是不理。

“她家有钱,是不是?”拳王皱着眉问。

“不但没钱,而且很穷。”

“告诉她,《花花公子》不可能出一百万请她拍裸照的!”拳王望着窗外说,沉吟了一下,他又回头问:“她硬要我道歉?”

“是!她要你承认自己心理有问题,需要治疗…”

“放她的屁!”

***

开庭了!法庭外挤得水泄不通。远远只见一片人头和四周架着天线的转播车。

拳王请了最好的律师,保证打赢这场仗。

小女生则像只小鸟,把脸转过去,不看拳王射过来的狠狠的目光。

报纸的消息发的更大了,还有漫画家画了“大黑金刚”的手上站着一个小小的美女。

但是每个人都猜,这穷人家的小女生,怎么可能打到身价上亿的拳王?

“何不拿点钱,和解算了?”

“难道还把拳王判刑?他不打拳,是全国的损失啊!”

许多读者投书,劝小女生。

“No!”小女生摇头,“已经没有和解的可能,我要他接受制裁!”

当电视播出这个换面,不知有多少观众,点了头,又摇了头。

大家都怨她傻,也都佩服她的勇敢。漫画出来,画的不再是大金刚和小美女,而是大象和小老鼠。

宣判前,有电视做民意测验。大部分人猜--拳王赢。

因为在这个国家,谁都知道,既然派对之后,跟着单身的男人去“他家”,就表示愿意“跟他上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