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第4/4页)

“一定得远离他。不然我会发疯,我会因为神经长期处于高度戒备状态而发疯。我的少年时代不应该是这样,应该充满略带挑逗性的口哨声和十七岁女生温柔的笑语。古人一早不就说过‘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我竟完全没有意会到哪其中所包含的哲理和善意的提醒,把最美好的青春时光浪费在了莫须有的竞争上,打着‘不服输’的幌子去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还以为是在为尊严而努力。

“既然做出了决定,我便毫不犹豫地在高考志愿表上填了一所北方的大学。我知道他一定不会去北方,他说过他讨厌极度的寒冷的极度的炎热,那都不是他这样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可以忍受的。据我所知,他的家庭条件很优越,他的父亲在中东国家做石油。每个月都会给汇一笔款子做零花钱。他曾经就很豪爽地说要送我一辆自行车,这样我下课以后就可以同他一块儿回家,我们都住在同一条线上。我断然拒绝,我可不想在半路上出车祸。

“也许正因为生活优越,他反而没有什么好胜心。在选择大学这样关键性的问题上,他想都没想就留在了成都,成都适合没有好胜心的人永久性居住。

“而关于他没有好胜心的这一点,其实这是我最近才发现的,这简直是对我极大的侮辱。我多么希望他也曾和我一样把彼此当成最强大的劲敌,扳倒对方是唯一能使自己感到快乐且自豪的理由。这样至少可以证明我并不是一厢情愿地以为可以同她相提并论。可是当我那天在酒吧厕所里质问他,为什么总是想要夺走我所有拥有的一切时,他完全迷茫了,完全呆住了,完全像个置身事外的人一般不知所以然。他根本没有意识到竞争的存在,他还以为我和他的关系不错,甚至想在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来北方找我滑雪。我一点也不知道,事情原来一直朝着另外一个方向发展——他从不以为我们是对手。他以为我们是好朋友。

“知道真相以后我差一点崩溃,原来这么多年来我所以为的敌人,只是我所幻想出来的罢了。”

“我花了很长时间来思考这个问题,却一直没有答案。我开车去重庆找到宋熙正,问他为什么?为什么这样看不起我?并且狠狠地揍了他一拳。他虽不明白我在发什么火,可并不甘示弱,还击我的一拳还真不轻。”

“但从那次之后,我一下子便释然了,是按疼痛彻底地唤醒了我,叫我别傻,唯一能打败我们的,都只是自己而言。”

“人从不可能被战胜,除非自己先认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