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 说理的情绪与措辞(第2/7页)

有一位著名的教授这样陈述中西文化之间的交往:第一世界和第三世界话语间的“抗衡”只能有两种结果:要么是“潜历史经验将自身展示为对主流话语的对抗,在世界范围内为霸权所分割的空间和时间中重新自我定位,并在主流社会中获得一席之地”,要么就是“以取悦的‘人妖’方式作为他人观赏的文化景观,甚至不惜挖掘祖坟,张扬国丑,编造风情去附和‘东方主义’的神话,以此映衬和反证‘西方文化中心论’的意识观念”。这席话中的许多字词,如“挖掘祖坟”、“张扬国丑”、“编造风情”都有诱导偏见、对抗、敌意的感情色彩。如果只是作者在表达自己的个人感情,当然是他的自由,但如果作为一种公共说理,那就未必是理性的语言了。

“文革”时期的公共说理中充满了感情色彩浓烈的词汇,许多“坏词”构成了极具摧残性的语言暴力。这些坏词有的将人妖魔化,把活生生的人说成为非人的异类,排斥到人类之外,剥夺他们人的属性,使被虐者自觉低人一等,而施虐者没有负疚之感。例如,“牛鬼蛇神”、“几只苍蝇嗡嗡叫”、“砸烂狗头”、“臭老九”、“黑五类”、“引蛇出洞”、“关牛棚”、“小爬虫”、“害人虫”、“走狗”、“洋奴”等等。有的则是用语言把人划分成“我们”和“敌人”,用不讲理的你死我活来代替必须讲理的相互容忍。这样的语言以战场逻辑来代替民主公共生活规则。例如,利用“打倒”、“消灭”、“粉碎”、“斗垮”、“清算”、“揪出”、“打翻在地,踏上一只脚”、“砸烂狗头”等诋毁、攻击的语言,来挑动仇恨和暴力。这些是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的阶级斗争词汇,数十年如一日潜移默化地深入到人们的下意识之中,一有机会或需要就会重新被启用。

抽象与陈套

极具敌意、仇恨和伤害性的暴力语言仍然充斥在网络上,这种语言有的带有明显的施虐意识,使用者不仅是普通网民,还有大学教授。在当前的网络语言中有许多的“骂”,背后有不同的个人或社会原因,有的是因为对现实生活中的不公和腐败感到不满和愤怒,但又无可奈何,无能为力,骂成为他们疏通恶劣情绪的管道;有的是从骂得到一种自由和解放的感觉;有的是因为觉得骂很“爽”,很“酷”;有的是因为骂已经成了习惯。网骂中还有一些是很不堪的詈辞秽语,纯粹是有目的的侮辱和伤害。期待一个没有骂的和谐世界是不现实的,但是,守住骂的文明尺度,不让骂变成破口大骂,却是完全办得到的。

骂和谩骂是对“吵架”很有用的语言,但不是说理的语言。吵架的目的是在最大程度上造成语言伤害,这与打架的目的是造成身体伤害是一样的。谩骂者往往是对语言的伤害性有深入了解的人。与心理学研究伤害一样,对语言伤害的知识掌握可以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用处。心理学的知识既可以用于避免,也可以用于加剧伤害(如设计出各种特别能折磨人的酷刑)。同样,知道什么语言最有杀伤力,既可以用来避免,也可以用来加强语言伤害。“谩骂”与滥施酷刑一样,是一种有目的的、具有虐待倾向的暴力和伤害。

说理的目的与骂截然相反,说理不仅不以伤害为目的,而且还要尽量避免可能的伤害,这是说理的教养,也是说理的伦理。公共说理的伦理与民主的伦理应该是一致的,例如,说理把每个读者都当作平等的个体来对待,因此会尊重这个个体,而不是把他只是当作抽象的“群众”的一员。说理文字之中的许多抽象的说法,如“广大人民”、“人民群众”、“中国人民”、“阶级敌人”等,起到的是挟舆论而自重的作用。这样的抽象说法都不把群体成员当作活生生的、各有性格和欲望的个体。奥威尔指出,用抽象的人群概念思考会使人漠视个体人的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