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论不同的作者处理道德实务规则的方式(第3/11页)

但是,如果我们把它视为一个决疑学的问题,那么,答案就不是这么容易确定了。一个好人,基于良心尊重那个最神圣的正义规则,尊重那个命令他遵守一切真心承诺的道德规则,是否不该认为他自己有义务履行承诺,至少是一个比较难以确定答复的问题。毋庸置疑,对于使他陷入这种困境的那个无耻之徒是否觉得失望,他不必有任何顾虑,那个强盗没受到他的伤害,因此任何人都不该强迫他做什么事。但是,在这个例子里,他是否可以完全不必顾虑他自己的尊严与荣誉,是否连他的人格中使他崇敬诚实的法则并且对任何近乎背信与撒谎的言行感到深恶痛绝的那一部分,其不可亵渎的神圣性,他也无须顾虑,也许可以比较合理地被当成是一个问题。决疑者因此对这个问题的意见相当有分歧。有一派毫不犹豫地断言,对于任何这种承诺,都无须给予什么顾虑,而不这么想的人,只是性格懦弱与迷信。可以算进这一派的作者,在古人中有西塞罗,在近代人中则有普芬道夫[79],以及他的注释者巴贝哈克[80],尤其还有已故的哈奇逊博士,后者在大多数场合绝不是一个思虑松散的决疑者。另一派作者则持不同看法,他们认为所有这种承诺都具有约束力。我们可以把从前某些基督教会里的神父,以及近代某些非常出名的决疑者,算进这一派里。

如果我们根据普通人的感觉来考虑这个问题,那我们将发现,一般人会认为甚至对这种承诺也该给予某些尊重。但是,究竟该给予多少尊重,却不可能依据任何毫无例外适用于所有场合的概括性规则来决定。一个十分轻率做出这种承诺又同样随便违背承诺的人,我们应当不会选来做我们的朋友或伙伴。一个允诺某个强盗5英镑却不履行的绅士,将会招致某些非议。然而,如果允诺的金额非常庞大,那么,应当怎么做,或许就比较难决定。例如,如果支付所允诺的金额将使允诺者的家庭破产,或者,如果那笔金额是如此的庞大,足以促进一些最有用的目的,那么,拘泥于道德细节,把那么大的一笔金钱扔给那种卑鄙下流的人物,便显得多少是一种罪过,至少是极端不恰当的。在一般人的眼中,一个为了遵守对某个强盗的誓言而让自己倾家荡产沦为乞丐的人,或一个为了遵守同样的誓言而扔掉10万英镑的人,即使他负担得起那笔庞大的金额,同样显得极端的不合情理与浪费。这样的浪费,似乎有违他的责任,似乎有违他对他自己以及对别人应尽的义务,因此,似乎绝不是尊重被这样勒索许下的誓言所能认可的举动。然而,这样的誓言究竟应该获得多大的尊重,或者说,这样的誓言最多该付出多少钱,却显然不可能依据什么精密的规则来确定。这会随着双方当事人的性格,随着他们的处境,随着誓言的郑重程度,甚至随着双方遭遇时的某些插曲而有所不同:如果允诺者大量受到有时候可以在最自甘堕落的人物身上发现的那种豪爽英勇的殷勤伺候,那么,他似乎应该支付比其他情况更多的钱。一般来说,严格的合宜性要求遵守所有这种诺言,只要遵守诺言不违背其他某些比较神圣的责任,诸如,不违背公共的利益,不违背我们基于感激,基于自然的亲情,或基于适当行善的法则应该照顾的那些人的利益。但是,就像先前指出的,我们没有任何精密的规则可以确定,基于尊重那些美德的动机,我们该有什么外在的行为,从而我们也就不可能确定,那些美德在什么时候会和遵守这种诺言是相违背的。

然而,该注意的是,一旦违背了这种诺言,即使是基于某些最必要的理由,总是会给许下这种诺言的人带来一些不好的名誉。在那些诺言被许下之后,我们也许可以相信遵守它们是不合宜的。但是,许下那些诺言仍然是一桩多少该受责备的行为。它至少背离了最高尚的恢宏与荣誉的行为准则。一个勇敢的人应该宁死也不愿意许下这种诺言,他若遵守就会显得愚蠢,而若不遵守就会招致不名誉的诺言。这种情境总是会附带一定程度的不名誉。背信与撒谎的恶行是这么的危险,这么的可怕,同时,纵情于这些恶行又是这么的容易,而且在许多场合,是这么的安全,以致我们忌讳它们甚于忌讳几乎任何其他恶行。因此,我们的想象力会给一切背信的行为,不论是在什么情况或场合犯下的,贴上耻辱的标签。它们在这方面和女性失去贞洁的行为类似。基于类似的理由,我们也极端忌讳女性失去贞洁;我们对撒谎背信忌讳挑剔的程度,不亚于我们对女性贞洁的敏感要求。失去贞洁会无可挽回地败坏名誉。无论什么情况、什么理由,都不能为它求情辩解;无论怎样悲伤、怎样后悔,都不能为它赎罪。我们在这方面是这么的挑剔敏感,以致觉得甚至遭到强奸也会败坏女性的名节,即使心灵纯洁无瑕,也无法洗刷身体遭到的污染。违背郑重立誓许下的诺言,即使这诺言是对最卑鄙无耻的人许下的,也是同样的情形。诚实是一种如此必要的美德,以致我们认为,一般而言,即使对那些不值得我们给予其他任何顾虑的人,即使对那些我们认为可以合法处决摧毁的人,我们也应该诚实以待。违背承诺的人,不论他怎样主张他之所以立誓承诺是为了解救他自己的性命,或怎样坚持他之所以毁弃诺言是鉴于遵守诺言将不符合其他某些比较高尚可敬的责任,都不会达到什么辩解的效果。这些情况也许可以减轻,但绝不可能完全清除他的不名誉。在人们的想法里,他显然做错了一件事,这件事和一定程度的羞耻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他违背了他曾郑重宣誓他将遵守的诺言;他的人格,即使在本质上没被不可挽回地玷污,至少也被盖上了一个很难完全擦掉的惹人笑话的戳记。我想,不会有人在经历过这种遭遇后,还喜欢告诉别人他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