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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没这些特质,我又怎么观察得到呢?你也晓得我的为人,凡事都实事求是,双脚非得踏着水泥人行道,双眼确实看到沿路橱窗里的帽子、皮衣、钻石手镯和镶金化妆盒,否则就不会真的快乐。”

我笑了出来。我俩沉默了半晌。后来,她又提起先前的话题。

“我绝对不会跟格雷离婚的,我们俩共同经历太多事情了,他也离不开我。虽然说起来是往脸上贴金,但这让人有种责任感,更何况……”

“何况什么?”

她斜眼瞥了我一眼,露出调皮的神情。我认为,她八成在揣测我对她接下来的话会有何反应。

“他的床上功夫很厉害。我们结婚至今十年了,但他对我还是热情如火。你以前不是说,男人会有五年之痒吗?哼,我看你这根本就是胡说。格雷对我的欲望从新婚开始就没变过。就这方面来说,他完全能满足我。光看我的外表可能不会觉得,但其实我的需求是很大的。”

“你太小看我了,我当然看得出来。”

“那应该不会觉得反感吧?”

“正好相反,”我仔细打量着她,“你后不后悔十年前没跟拉里结婚呢?”

“不后悔啊。我当时疯了才会跟他结婚,但当然了,我那时还不懂事,否则就会跑去跟他同居三个月,再把他给甩了,一了百了。”

“幸好你没真的付诸实践,否则,说不定会发现自己离不开他。”

“才不会。这不过是肉欲罢了。战胜肉欲的最佳办法就是满足肉欲。”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占有欲很强?你把格雷描述得诗情画意,又说他爱你爱得不可自拔。我相信两者对你都很重要,但是你漏了更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你觉得可以把他捧在你那小小的掌心里,而相较之下,拉里永远都在你的掌握之外。你记得济慈的《希腊古瓮颂》吗?‘不羁之情人,汝永远,永远吻不着,再接近亦属枉然。’”

“你老是自以为懂很多,”她没好气地说,“你明明知道,女人要抓住男人别无他法。而且我告诉你,第一次上床并不重要,第二次才重要。如果女人在第二次抓住了男人的心,那男人就永远逃不掉了。”

“你这话还真是别开生面哪。”

“我经常在外交际应酬,眼睛和耳朵可没闲着。”

“请问你是从哪里听说的呢?”

她露出微笑,一副吊人胃口的模样。

“我在某场时装秀上认识的一位女士说的。那里的侍者跟我说,她是全巴黎最贵气时髦的女性,所以我下定决心要和她做朋友。安黛丽·特华,你知道她吗?”

“没听过。”

“你实在是太孤陋寡闻了!她四十五岁,长得不算漂亮,但气质脱俗出众,艾略特舅舅认识的公爵夫人都比不上她。我坐在她旁边,佯装起美国小女生直肠子的性格,直接告诉她我一定得跟她说说话,因为这辈子没见过她这么美的人,还说她就像希腊浮雕般完美。”

“你还真敢说。”

“她起初的反应有些僵硬冷淡,但是我的话匣子没停过,一副天真单纯的样子,她也渐渐放下心防。我们后来聊得很开心。时装秀结束以后,我问她要不要找天跟我一起去里兹吃午餐,还说我一直都很崇拜她高雅的品味。”

“你在那之前见过她吗?”

“没见过。她婉拒了我的午餐邀约,说她批评起食物毫不留情,我可能会很尴尬,但很高兴我主动邀请她用餐。她看我失望得嘴角下垂,就问我愿不愿意去她家吃午餐。我听了简直受宠若惊,她见状还拍了拍我的手。”

“你真的赴约了吗?”

“当然啦。她就住在福煦大街上,是栋外观精美的小房子。服侍我们的管家长得还真像乔治·华盛顿。我一直待到下午四点。我们披着头发,脱了胸衣,像闺密那样聊得不亦乐乎,交换了许多流言八卦,听来的东西差不多可以写本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