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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之后,我们经常见到拉里。接下来这个星期,他每天都来,单独与格雷关在书房半小时。他总面带微笑地说自己在“说服”格雷赶走偏头痛,格雷也逐渐对他百般信任。格雷没有多说什么,但我感觉到拉里也在设法让格雷恢复自信。过了十天左右,格雷的头痛又发作了,碰巧拉里得傍晚才会来。这次不算严重,但格雷如今十分相信拉里的特殊能力,认为只要找得到他,几分钟就能治好头痛。但他们不晓得他住哪里,伊莎贝尔打电话问我,我也爱莫能助。众人终于等到拉里,帮助格雷缓解了头痛。格雷问起他的住址,以便有急事能立刻找到他。拉里笑了笑。

“打电话给美国运通留言就好,我每天早上都会打过去。”

伊莎贝尔后来问我,为何拉里不透露自己的住址。他过去也曾这样神秘,结果不过就是拉丁区的三流旅馆,并无不可告人之处。

“我实在弄不明白,”我回答说,“我只能胡乱猜测他的理由,说不定根本就没什么。或许他生性古怪,除了热情有所保留,住处也有所保留。”

“你到底在说什么啊?”她不悦地大声问道。

“你有没有注意到,他跟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固然平易近人,态度和气,但总有种疏离的感觉,好像没有开诚布公,把心事藏在灵魂某个角落。我也说不上来这疏离感是从哪儿来的,是来自他的焦虑、秘密、抱负,还是学识呢?”

“我跟拉里认识一辈子了。”伊莎贝尔不耐烦地说。

“有时候,我觉得他像是一流的演员,明明在参与一出烂戏的演出,却把自己的角色演得无懈可击,好比爱莲诺拉·杜丝在《女店主》里的精湛演技。”

伊莎贝尔听了沉思半晌。

“我懂你的意思了。大家玩得很开心,把他当成自己人看待。但忽然间,你发觉他好像一圈烟雾,让人抓也抓不着。你说说看,是什么原因让他变得怪里怪气的?”

“也许原因稀松平常,所以才不会注意到。”

“比方说?”

“这个嘛,可能是上帝吧。”

伊莎贝尔眉头皱了起来。

“可以不要说这种话吗?听了怪不舒服的。”

“你是说有点心痛吗?”

伊莎贝尔盯着我瞧了好一会儿,好似在读我的心思。她从桌上取了支烟点燃,身子靠在椅背上,望着烟雾袅袅升空。

“你要我先离开吗?”我问。

“不用。”

我默不作声,静静凝视着她,欣赏她鼻子和下颚的优美线条。

“你是不是深爱着拉里?”

“你真是猪头啊,我这辈子从没爱过别人。”

“那为什么要嫁给格雷呢?”

“我总得嫁人呀。格雷追我追得痴情,妈妈也要我嫁给他。大家都说,我本来就该解除跟拉里的婚约。我很喜欢格雷,现在还是喜欢他。你不晓得他有多体贴,全世界应该没有比他更温柔贴心的人了。他看起来脾气很差吧?可是,他对我却是百依百顺。我们还有钱的时候,他老是问我想要什么,然后就买来送我,完全乐在其中。我有次说,如果我们有艘帆船,就能环游世界了。要不是后来经济大萧条,他一定也会把船买来。”

“人也太好了,听起来好不真实。”我说。

“我们的生活曾经非常美满。我这辈子都会感谢他,给我幸福的日子。”

我看着她,不发一语。

“我想我不是真的爱他,但就算没有爱情,生活还是过得下去。我内心渴望的人是拉里,但只要没见到他,我就不会心烦。记得你跟我说过,只要隔着三千英里的大洋,爱情带来的痛苦就不难忍受了,对吧?我当时觉得这话说得好酸,但是后来想想还真有道理。”

“如果你看到拉里就心痛,那不要跟他见面不就好了吗?”